定西市安定区商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参照《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我局实际,编制了《定西市安定区商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本单位依法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工作动态:重要会议、商贸督查、安全执法、电商动态等相关业务工作。 2.政策法规:与本部门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3.规划计划:本单位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行政审批:行政审批事项联络机构、内容、办事指南、办件公示、审批结果等。 5.其他:本单位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方式 拟发布信息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统一发布。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公开;同时结合报刊、广播、电视以及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公开;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我局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向本单位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定西市安定区商务局;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安定区公园路党政统办大楼2号楼605室; 邮政编码:743000; 联系电话:0932-8224444(传真); 电子邮箱:adqswj@163.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定西市安定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在“安定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见依申请公开栏目)。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请方式。(1)当面申请。申请人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通过传真、信函方式向本单位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发送电子邮件至本单位电子邮箱。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我局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3.申请登记。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即时登记、编号;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4.分类答复。(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4)依法不属于本单位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答复时限。属于可以公开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20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 6.费用收取。按照2020年11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执行。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