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安定区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参照《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我局实际,我们编制了《定西市安定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机构领导

2.机构设置

3.政策法规

4.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

5.行政执法

6.规划计划

7.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8.民生实事

9.人事信息

10.重大政策和重要政策征求意见及反馈情况

11.回应关切

具体可参见本机关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发布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同时结合新闻报道及报刊、广播、电视、微信等方式,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信息公告栏目和电子信息屏等形式。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财政信息,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本机关办公室

办公地址:定西市安定区凤翔路3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2-8362101;传真:0932-8362101

邮政编码:743000

电子邮箱:adqczjbgs@163.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定西市安定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到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安定区人民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专区下载。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为提高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所需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查找该信息的相关内容。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填写《申请表》,申请获取信息。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机关门户网站或办公室电子邮箱。

本机关不受理电话方式提出的口头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要求其补正后方可办理。对不能补正或补正后仍不完备的,不予办理。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知晓掌握该信息的其他机关,将告知申请人联系方法。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对收到的申请按先后次序办理,一份申请同时提出几项请求的,本机关将在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