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定西市安定区区级储备应急成品粮管理办法》的必要性。
为加强区级储备应急成品粮管理,确保区级储备应急成品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运作合规,发挥成品粮油在应急调控中的作用,维护粮油市场稳定,应对粮油市场供求异常波动,确保特殊时期全区粮油有效供应,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什么是区级储备应急成品粮?
区级储备应急成品粮(含小包装食用植物油,以下简称应急成品粮),是区级储备粮油的组成部分,是区政府用于调节全区粮食供求,稳定粮食市场,为应对各种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重大疫情和严重自然灾害,储备的成品粮和小包装食用植物油。
三、区级应急成品粮储备品种有哪些?
应急成品粮储备品种主要为:小麦粉和大米,小包装食用植物油储备品种为菜籽油和亚麻油等适合当地消费市场的品种。
四、应急成品粮的紧急动用权归哪里?
应急成品粮紧急动用权属于区政府,未经区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
五、什么时候需要启动粮食保障应急预案?
当粮油市场出现异常波动,需要启动粮食保障应急预案时,由区发改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区财政局、农发行安定支行提出应急成品粮动用方案,经区政府批准后动用。
六、应急成品粮承储企业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一)在定西市区境内,优先在本区内选择,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等相关资质,属于全市粮食应急供应体系中确定的加工、储运、配送、供应四类企业之一,符合粮食市场调控和区级粮油应急保障加工供应布局要求。
(二)具有仓储保管能力,完好库(罐)容不得低于承储的应急成品粮总量的2倍,库房、油罐及配套设施符合储粮(油)技术规范要求和有关规定。
(三)具有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粮油保管、检验、防治等专业技术人员。
(四)经营管理和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和不良信用记录。
七、包装方式储存的规定有哪些?
应急成品粮采用包装方式储存,包装物、标识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包装、标签标准等有关规定,注明品种名称、等级、净含量、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等内容。标签各项内容应当清晰、齐全、准确。
八、应急成品粮的轮换管理模式是什么?
应急成品粮的轮换实行成本不变动态管理。承储企业必须按照储备品种、数量、质量积极组织轮换,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因轮换或其他原因造成应急成品粮空库(罐),轮换不得有架空期。
九、应急成品粮动用程序有哪些?
动用应急成品粮,由区发改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区财政局、农发行安定支行提出动用方案,报区政府批准。动用方案应当包括动用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使用安排、运输保障以及费用结算等内容。
十、什么情况下终止储备合同?
承储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储备合同,按合同约定承担损失。
(一)因承储企业原因导致出现数量不真实、质量不合格、储存不安全等情形;
(二)不执行应急成品粮动用或调运指令,不落实监管整改要求;
(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
食品安全事故、列入不良信用企业名单;
(四)以应急成品粮对外质押、担保或者清偿债务。
政策链接:/art/2023/11/27/art_1115_17026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