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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第六十二条 关于在巉口镇全面实施土地休耕试点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8-12-16 17:55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代表姓名 梁有寿
建议内容巉口镇总流域面积320平方公里,总耕地面积13.67万亩,退耕还林6.57万亩,现有撂荒地3.2万亩。为了彻底解决土地撂荒严重的现象,我镇加大了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和土地流转等力度,全镇已培育新型经营主体132家,流转土地面积达到1.8万亩,土地规模化经营水平明显提高。尤其是结合农村“三变”改革,全镇18个村全部成了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合作社,组建了农机社会化服务队,为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生产经营创造了良好条件。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壮大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和提高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水平,建议在巉口镇全面实施耕地休耕试点项目。

承办单位农业局
办理结果

梁有寿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巉口镇全面实施土地休耕试点”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7年,省上下达我区耕地休耕制度试点工作任务4万亩,我区安排在马铃薯种植相对集中、多年连作现象突出和土地流转集中的石泉、青岚、葛家岔、称钩、巉口、鲁家沟、白碌七个乡镇37村实施,实施对象为27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面积4.011万亩,其中石泉5128.54亩、青岚8808.37亩、葛家岔7078.04亩、称钩3116.08亩、巉口2460.22亩、鲁家沟7745.77亩、白碌5773.32亩。经过省上与农业部的衔接,2018年甘肃休耕任务继续20万亩,安定区4万亩,没有新增面积。力争在2019年积极争取耕地休耕项目,扩大实施面积。



责任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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