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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第五十九条 关于进一步支持农业农头企业发展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8-12-16 17:52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代表姓名林益民  张鹂
建议内容当前,在中小微企业,特别是新型经营主体中存在着融资困难、用地指标紧缺、用电成本较高、农用机械使用不熟练等问题。建议组建成立经营主体联席会议,健全完善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集中解决问题,扶持壮大发展,使新型经营主体更好地服务脱贫攻坚工程。

承办单位农业局 
办理结果

林益民、张鹂代表:

自定西市安定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9号意见建议(“关于进一步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建议”)收悉后,区农业局充分调研、认真研究后,并于2018年4月中旬初步将办理结果答复林益民、张鹂代表。现将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2018年,我局开展了返乡创业龙头企业贷款工作、贫困县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工作、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等,为符合条件企业积极申请资金及贷款。

为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引领我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特研究制定了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方案,正在组建经营主体联席会议,并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区紧紧围绕马铃薯、畜草、蔬菜、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坚持发展与规范并举、数量和质量并重,完善扶持政策,强化指导服务,使整体呈现出经营主体不断壮大、经营模式不断创新、经营环境不断优化、辐射效应不断增强,农民素质进一步提高的新型经营主体。



责任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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