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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第四十五条 关于提高城市社区招聘干部工作报酬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8-12-16 17:43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代表姓名王晓琴 郑爱琴
建议内容在2012年安定区实施“以奖代补”提高社区干部报酬以来,社区招聘干部待遇有所提高,但还是偏低,严重影响社区干部服务群众和工作热情的积极性,建议提高社区招聘干部工资报酬。

承办单位财政局
办理结果

王晓琴、郑爱琴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城市社区聘用干部工作报酬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区政府第十七次常务会议决定,对全区现有财政供给的各类低收入人员月基本工资标准予以适当调整,区聘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公益性岗位“4050”人员在现有工资基础上人均增资200元,聘用乡镇兽医站人员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增资220元,调整后标准从2018年1月起执行。



责任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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