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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第三十条 关于对白碌乡村社道路进行硬化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8-12-16 17:33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代表姓名何宏丽
建议内容

白碌乡地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特别是村社道路问题突出,导致人们出行困难无路可走。因此,建议结合白碌乡实际情况,对村社道路进行硬化给予资金支持。

承办单位交运局
办理结果

何宏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白碌乡村社道路进行硬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安定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对白碌乡村社道路进行硬化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在2017年初的自然村通硬化路摸底调查中,已将该路段列入甘肃省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库,待计划下达后组织实施。



责任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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