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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定西市安定区河长制工作有关制度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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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甘肃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甘办发〔2017〕44号)和《定西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定办发〔2017〕99号),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河长制工作,加强河、库、坝保护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定西市安定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安办发〔2017〕84号),区水务局草拟了《定西市安定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试行)》《定西市安定区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试行)》《定西市安定区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试行)》《定西市安定区河长制工作督查制度(试行)》《定西市安定区河长制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试行)》《定西市河长制工作验收制度》《定西市安定区区级河长巡河制度(试行)》等7项制度的征求意见稿,拟修改完善后报请区委、区政府同意后印发。现向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级河长制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请于2017年10月26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区水务局,我们将充分借鉴,认真修改。 联系人:张富强 联系电话:18993220672 传 真:8213884 附件: 1.《定西市安定区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 2. 《定西市安定区河长制工作督查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 3. 《定西市安定区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 4. 《定西市安定区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 5.《定西市安定区河长制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 6.《定西市安定区河长制工作验收制度(征求意见稿)》 7.《定西市安定区区级河长巡河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
定西市安定区水务局 2017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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