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8号)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通知》(甘教基〔2026〕5号)及市、区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秋季学期“阳光均衡编班”工作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及范围 (一)实施范围 直属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因重大疾病需特殊照顾学生,凭县级及以上医院医学证明可申请不参与随机分班;多胞胎家庭可提交书面申请捆绑编班。 (二)时间安排 8月23日上午完成学生均衡分组,下午开展教师随机配班。 二、实施流程 (一)制定细化方案 各学校结合招生计划、片区生源数量制定操作细则,明确分班地点、操作步骤,同步公布本校编班咨询电话、区级监督渠道,方案未备案不得启动分班工作。 (二)均衡配置师资团队 各校综合教师教龄、职称、学科能力、教学特长均衡组建各班班主任与任课教师团队,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分散分配至各团队。教师团队名单在校内公示,接受师生、家长监督。 (三)现场公开分班 分班现场邀请纪检监察人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局督导人员各1人,随机抽取不少于10名新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 1.学生均衡分组。依托小学招生系统数据和小升初划拨中学数据,小学按性别、户籍类别均衡分组;初中兼顾性别、小学毕业综合情况均衡分配,电脑统一生成随机分班名单,保证各班人数、男女比例、随迁子女占比基本均衡。 2.教师随机配班。学生分班完成后,现场通过抽签或系统随机匹配教师团队与对应班级,当场公布各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 3.现场确认封存。打印纸质分班花名册,监督代表、校长、家长代表共同签字确认,纸质花名册现场封存归档,录像资料留存至学年结束。 4.多渠道公示查询。分班当日在学校公告栏张贴编班结果,同步在学校公众号发布结果查询码和查询电话;家长可通过公众号查询分班信息,对不会线上操作的家长,可拨打学校电话查询。 阳光编班完成后,对确因特殊情况需移动学籍的学生,由区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通过重新抽签方式确定班级,全过程同步录制视频,做好资料留存。 三、有关要求 广泛开展宣传引导,通过学校公众号、致家长一封信解读均衡编班政策及操作流程,设立校内咨询窗口专人答疑并做好登记。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紧盯违规设重点班、人为调整分班结果等问题,依法依规追责问责,落实分班现场直播,接受家长社会监督,杜绝人为干预分班。 监督联系方式 政策业务咨询电话:0932-8221335 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932-8212547 区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932-8323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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