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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甘肃省第四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6-08-13 16:55 来源: 安定区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第四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部署要求,持续巩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成果,规范奖补资金管理使用,完善草原生态保护长效机制,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甘肃省第四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甘财农〔2026〕50号),《市财政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定西市第四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定市财农〔2026〕61号),结合我区草原资源现状及畜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区域

(一)实施范围。全区范围内权属清晰、承包关系明确、纳入草原确权登记、能够正常履行生态管护义务的天然草原。以下情形不纳入奖补范围:1.已依法征收、征用、流转为建设用地,或开垦为耕地、永久改变草原地类的地块;2.权属存在重大争议、无合法承包主体、长期无人管护的草原;3.已重复享受其他同类生态补偿政策的区域;4.存在非法开垦、非法占用、违规放牧且未完成整改修复的草原地块;5.其他不符合国家、省市奖补政策规定的区域。

(二)实施区域。在草原禁牧区实施,主要针对生态脆弱、退化严重、水土流失风险较高、自我修复能力弱的草原区域,实行全年全域禁牧,全面禁止一切牲畜放牧活动,依靠自然修复辅以人工措施恢复草原植被。

二、奖补面积、标准和对象

(一)补奖面积。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计全区草原面积108.16万亩,计划全部纳入第四轮草原补奖政策实施范围。

(二)补奖标准。严格执行省级统一核定的差异化补助标准,我区为黄土高原区,补助标准5.51元/亩。

(三)补奖对象。第四轮草原补奖政策补助奖励对象是持有草原使用权证、草原承包经营证或者签订草原承包经营合同并履行禁牧或草畜平衡要求,且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核确认,纳入草原补奖政策实施范围的农牧民,以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国有农牧场、企事业单位、寺院和寄宿制学校等单位。

三、重点工作

(一)基础信息精准核查

1.村级全面摸排。各村对照草原确权档案、承包合同,逐地块、逐户核实草原位置、四至边界、权属面积、承包主体、社保卡信息,动态更新户主变更、草原流转等信息。

2.乡镇初审复核。各乡镇组织工作人员实地核查比对,核查草原禁牧地块,初步核定到户奖补面积,建立村级、乡镇级基础台账。

3.多级公示公开。严格落实村级公示、乡镇公示两级公示制度,每次公示期限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含户主姓名、奖补类型、承包面积、预计奖补金额、监督举报电话,留存公示影像、纸质档案备查。

4.区级终审入库。区畜牧兽医局联合区林业和草原局完成最终审核,修正错误数据、剔除不符合地块,完善一户一档资料,同步录入全国草原补奖信息管理系统,形成全区标准化奖补数据库。

(二)常态化草原管护。区林业和草原局建立区、乡、村、户四级草原管护责任体系,明确管护职责、管控要求及违规处置条款。各乡镇常态化开展草原巡护执法,重点紧盯春季返青期、秋冬季放牧高发期,严查偷牧、滥牧、超载放牧等违法行为,建立巡查台账、问题整改台账,实现问题闭环处置。

(三)奖补资金规范兑付。乡镇汇总上报年度奖补发放花名册,经林草、畜牧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通过惠农一卡通直达受益主体个人账户,全程闭环拨付,确保资金发放零差错、零截留、零挪用。

(四)助推草畜产业转型。依托草原奖补政策导向,引导农牧群众发展人工种草、饲草储备、标准化舍饲养殖,完善养殖圈舍、饲草棚等基础设施,持续减少天然草原放牧压力,推动传统放牧养殖向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养殖转型,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

四、职责分工

区政府为本级草原奖补工作责任主体,统筹部署全区政策实施工作,审定实施方案,组织督导检查、考核评价,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区畜牧兽医局负责政策整体落地推进,统筹信息采集、台账汇总、系统录入、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牵头开展年度绩效监控、绩效自评、资料归档,协调各部门、各乡镇协同推进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奖补资金预算保障、资金拨付、资金监管,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严格规范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区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补奖对象识别审核、出具奖补资金发放意见,草原权属核实、草原生态监测,开展违规放牧核查、草原执法监管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政策落地属地主体责任,负责入户摸排、面积核实、多级公示、责任书签订、日常巡护、矛盾纠纷化解、问题整改落实,完善乡镇、村级台账档案。

五、实施步骤

(一)信息摸排阶段(每年1—3月)。完成年度草原权属、承包主体、地块面积动态核查更新,梳理变更信息,建立年度基础台账,完成村级初步公示。

(二)审核汇总阶段(每年4—6月)。完成乡镇复核、区级联合审核,完善到户发放清册,开展乡镇级公示,完成系统数据更新入库。

(三)兑付归档阶段(每年7—12月)。完成年度奖补资金兑付,全面整理台账资料,开展年度绩效监控、自评工作,完成全年资料归档,迎接上级督查。




责任编辑:安定区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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