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定区2026年马铃薯商品薯种植基地建设 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
|
|
|
|
为了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根据中共定西市安定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定西市安定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下达定西市安定区2026年第二批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及第一批财政补助资金调整计划的通知》(安农领发〔2026〕5号),结合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概况 坚持规模化生产、标准化栽培、机械化耕作、产业化运营,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行“主体+农户+基地+订单”经营模式,集成黑膜覆盖、种薯处理、配方施肥、统防统治、机械化耕作技术,建设商品薯生产基地。依托联农带农机制,吸纳农户参与生产、就近务工、共享收益,持续增强农户增收能力、拓宽增收渠道,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乡村振兴筑牢产业支撑。 二、补助对象和范围 (一)补贴对象。坚持“谁建设、补贴谁”和“差额补助、多干多补、少干少补、不干不补”的原则,马铃薯商品薯基地建设补贴对象为新型经营主体、脱贫户、监测对象和一般农户等。 (二)补贴范围。全区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为依托,示范带动脱贫户、监测对象及一般农户,通过土地流转、撂荒地整治等方式,对全区19个乡镇连片500亩以上马铃薯商品薯种植基地给予补贴,着力打造集规模化生产、标准化栽培、机械化耕作、产业化经营于一体的高标准核心示范基地。 三、补助标准和方式 (一)补贴标准。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农户建立相对集中连片500亩以上的马铃薯商品薯种植基地(主体种植300亩以上),农户种植商品薯按每亩100元补贴。新型经营主体通过订单生产、托养托管、吸纳务工等方式予以奖补,具体标准为:新型经营主体带动 50 户以上农户深度参与生产经营,且吸纳本县区农村劳动力务工就业 10 名以上的(其中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占1/5以上),每吸纳 1 名农村劳动力务工就业累计达到 3 个月以上,且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给予新型经营主体 3000 元的一次性奖补,累计最高奖补额度不得超过20万元,奖补资金要继续用于农业生产发展。 (二)补贴方式。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给予补贴。参与商品薯种植基地建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发放劳务报酬的银行流水和银行回单等实际用工证明资料,严防虚假务工。项目建设经乡镇初验和区农业农村局复验合格后,项目实施单位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农户和经营主体账户。 四、资金来源 2026年第二批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680万元。 五、实施步骤 (一)镇村摸底申报。各乡镇认真调查摸底,核实面积,组织主体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基地建设统计表和地块信息于7月10日前报项目实施单位,督促项目承担主体严格按照标准化要求建设,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做好项目资料。 (二)乡镇初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于7月30日前完成初验,初验包括面积实地核查和资料查阅,并将验收及公示结果等相关档案资料由乡镇统一报项目实施单位,并申请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区级验收。 (三)区级核验。乡镇初验合格后报请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复验,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项目验收,确保在8月30日前完成区级核验。 (四)资金补助。通过区级验收并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后,按照财政资金报账要求,在9月30日前完成补贴资金拨付。 六、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后,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效能,通过吸纳农户参与产业发展、就近务工、收益共享等方式,有效缓解脱贫户、监测户产业发展资金压力,激发群众内生发展动力,提升自主经营能力,引导农户持续壮大马铃薯种植规模、拓宽增收渠道、稳定产业收入,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七、保障措施 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甘财振兴〔2026〕3号)和《关于常态化帮扶资金支持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甘农财发〔2026〕19号)有关管理要求,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效益。 附件:1.安定区2026年马铃薯商品薯种植基地建设奖补项目统计表 2.安定区2026年马铃薯商品薯种植基地建设奖补项目利益联结机制(联农带农机制)情况表
|
|
| 责任编辑:安定区电子政务中心 |
| 分享到: |
|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