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区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定西市安定区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办法》(安政办发﹝2025﹞36号)第一条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生效后废止,拟将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删除《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建议,并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定西市公安局安定分局。 联系人:黄庆龙 地址:定西市安定区西岩路2号 联系电话:0932-5958081 传真:0932-5958013 电子邮箱:adqgaj@163.com 附件:《定西市安定区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办法》 烟花爆竹管理办法(20260617).docx
定西市公安局安定分局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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