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安定区城市管理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拟定全区城市管理发展规划。 (三)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四)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 (五)负责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相对集中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市政管理、城市绿化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应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六)负责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相对集中行使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噪声污染防治和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应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七)负责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相对集中行使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应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八)负责全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的运行管理、升级维护等工作。 (九)负责全区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的审批工作。 (十)负责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审批工作。 (十一)负责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办公室、法制股。 负责人:史国平 通讯地址:定西市安定区中华路43号 邮政编码:743000 办公电话:0932-8215656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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