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安定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及文体广电和旅游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文体广电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全区文体广电和旅游政府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体广电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全区文体广电和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文化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推进全区文体广电和旅游融合发展,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统筹协调全区文化旅游博览活动及相关节会活动,组织全区旅游形象推广,促进对外合作和国内外市场推广,制定安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安定全域旅游。 (四)负责全区文艺事业发展,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价核心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公共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进行监管。深入实施惠民利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效能化。
(六)负责全区群众性体育、竞技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推广体育科技成果,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负责全区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 (七)协调推进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指导实施全区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全区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宣传和创作生产。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 (八)负责监管全区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工作,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九)负责全区文体广电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全区文体广电和旅游统计工作,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十)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十一)负责全区文物和博物馆建设,拟订文物和博物馆公共资源共享规划并推动实施,承担文物的抢救、保护和文保单位、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调查推荐、申报工作。
(十二)指导全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对外及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安定文化走出去。 (十三)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社会文化文物股和旅游股、体育和广电股 负责人:刘晓红 通讯地址:定西市安定区陇西路27号 邮政编码:743000 办公电话:0932-8213857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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