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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5-05-20 10:03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定西市安定区水务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水利政策。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区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制定部门规章,组织编制重要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省、市、区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城乡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负责城乡供水、节水工作的管理,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四)负责负责全区河道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工作。拟订重点河流滩涂地的治理和开发规划,负责全区水利工程建设。编制洪水干旱防治专项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方案,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洪区安全建设、管理、运行补偿工作,组织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防治水土流失。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落实国家有关生态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和管理办法,实施水土保持行政处罚、监督管理、“两费”征收及方案审批;组织承担国家下达的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及省、市、区上安排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梯田建设、小流域治理、淤地坝等水土保持项目的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有关区内重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全区水土保持政策研究、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及成果推广等工作。

(七)负责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八)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区内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九)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全区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区水利统计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  

办公室、规划计划股、建设管理股、水政水资源股、农村供水股

负责人:郭建虎

通讯地址:定西市安定区中华路街道北城路5号

邮政编码:办公电话:0932-5968366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责任编辑:安定区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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