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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8-28 11:20 字号:[ 大 中 小 ] 视力保护色:


定西市安定区司法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报送区政府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草案审查工作。

(三)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负责区政府职能转变等改革措施的法制审核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工作。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区政府组织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

负责协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协调、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拟定全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方案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争议。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资格审查和证件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推动全区行政执法规范化、正规化、专业化建设,负责制定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制度机制。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制定并督促落实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事项、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和装备保障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负责建立行政执法协同工作机制,指导行政裁决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平台数据指导、录入、审核、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对区、乡执法职权、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等执法信息数据进行汇集、分析和研判。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区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办理以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办理直接起诉区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监督、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动员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八)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区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代理区政府行政诉讼和以区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区政府法律事务咨询工作,协助区政府对重大具体行政行为、重大投资项目的法律框架设计和相关法律文书等组织法律顾问进行法律论证和审核。承办区政府常务会议决策议题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实施、协调、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指导本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指导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府法律事务股、行政执法指导审查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行政执法规范管理股、行政复议与应诉综合股、行政复议与应诉审理一室、行政复议与应诉审理二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社区矫正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下属事业单位:

定西市安定区法律援助中心

定西市安定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信息数据服务中心

定西市安定区公证处

负责人:高强

通讯地址:定西市安定区临洮路26号

邮政编码:743000

办公电话:0932-821417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8:00




责任编辑:安定区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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