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信息公开 > 区医保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关简介
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5-20 10:14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定西市安定区医疗保障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地方性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医保目录。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支付标准实施办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组织制定全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实施办法,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完善全区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的合作交流。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医保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区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内设机构:

办公室、规划财务股、待遇保障股

负责人:薛治

通讯地址:定西市安定区公园路1号

邮政编码:743000

办公电话:0932-8815062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责任编辑:安定区信息中心
分享到: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