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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安定区劳务工作办公室 2025年第二批劳务输转就业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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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和省市关于就业工作的安排部署,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5〕139号)、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西市财政局、定西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落实青岛定西东西部劳务协作优惠政策和认定程序的通知》(定人社发〔2021〕20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安定区2025年劳务输转就业补贴项目由区劳务办负责实施、监管和验收。对在青岛市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安定籍农村劳动力给予一次性交通生活补助;对在青岛市稳定就业3个月、6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下同)给予稳岗补贴。对青岛市帮助安定籍脱贫劳动力在省内区外、其他地区(除甘肃省和青岛市外)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交通费补贴。对参与组织安定籍农村劳动力在青岛市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组织脱贫劳动力在省内区外、其他地区(除甘肃省和青岛市外)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通过项目实施,提高脱贫劳动力就业积极性,增加工资性收入,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实的保障。 二、补贴对象和范围 在青岛市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安定籍农村劳动力、脱贫劳动力;在区外省内、其他地区(除甘肃省和青岛市外)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 三、补贴标准 (一)交通生活补助和稳岗补贴。对在青岛市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安定籍农村劳动力,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交通生活补助;对稳定就业3个月、6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分别再给予1000元、2000元稳岗补贴。 (二)交通费补贴。对青岛市帮助安定籍脱贫劳动力在省内区外、其他地区(除甘肃省和青岛市外)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分别按照每人不超过300元、600元给予一次性交通费补贴。 (三)定额预付交通补贴。对于在青岛市以外务工,暂时无法提供务工申报资料的脱贫劳动力,按照甘农领办发〔2023〕35号和甘人社通〔2023〕257号文件“免审即享”“定额预付”等政策规定,按省内区外100元/人、省外200元/人的标准实行定额预付。待务工证明材料补充提供齐全后,按照补助标准补足差额。 (四)职业介绍补贴。对经区人社局认定备案,组织安定籍农村劳动力在青岛市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组织脱贫劳动力在省内区外、其他地区(除甘肃省和青岛市外)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200元/人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四、资金来源 2025年劳务输转就业补贴项目所需资金从东西部协作财政帮扶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资金不足的可以从中央定点帮扶资金、整合涉农资金、财政自筹资金等渠道筹措。 五、申报资料 (一)交通生活补助、稳岗补贴和交通费补贴。申请补助资金需提供申领人与用工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务工证明)或企业发放连续3个月以上工资流水(工资证明)、申领人“社保卡”账户复印件等资料。“定额预付”人员经所在村委会核实外出务工情况属实且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统一出具外出务工证明(乡镇政府加注意见并盖章)。 (二)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补贴资金需提供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本年度组织输转务工人员花名册、组织输转务工人员与用工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务工证明)或企业发放连续3个月以上工资流水(工资证明)及申请机构营业执照、人力资源许可证、劳务派遣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机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等资料。 六、申报程序 (一)交通生活补助、稳岗补贴和交通费补贴 1.个人申请。务工人员持务工证明或工资流水等资料向所在村提出申请。 2.村级审核。各行政村对申请人身份信息、务工信息、申报资料等进行审核、公示,审核合格、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所在乡镇。 3.乡镇确定发放对象。各乡镇对村级上报的资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将申请拨付资金文件(附补贴发放花名册)、镇村两级公示资料(含定额预付)报区劳务办。 4.拨付到人。区劳务办与区农业农村部门比对脱贫劳动力身份信息无误后,根据资金管理要求将补助资金通过惠民系统直接汇入申请人“社保卡”账户。 5.告知到户。各乡镇或行政村要在补助资金发放到位10个工作日内,通过告知书、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将务工补贴发放情况告知申请人或其户内亲属,确保知晓资金发放到位情况。 (二)职业介绍补贴。由备案许可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资料,向区劳务办申请,区劳务办负责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输转的劳动力就业情况和奖补资金申请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资金汇入申请机构账号。 七、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后,通过外出务工补助的发放,可进一步促进我区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激发外出务工就业积极性,实现务工收入稳定增长,有助于提升农村人口生活质量,改善生活水平,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实施预计直接受益农村劳动力1050人左右。 八、工作保障 (一)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兑现奖补。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政策及申领程序的宣传力度,通过召开会议、印发宣传资料以及微信群、QQ群、公众号转发政策信息等方式,将务工补助的范围、标准、要求宣传到村到户到人,确保所有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知晓奖补政策,及时落实交通补助。资金于12月底前全部拨付到位,按照“先报先补”的原则,资金补完为止。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各乡镇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项目资金拨付进度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劳务输转就业补贴项目高质量实施。严肃工作纪律,按照“谁报送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管好用好补助资金,确保补贴发放对象精准、务工信息准确,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骗取套取资金的行为,如若发现,依法追回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严格审核把关,落实公告公示。各乡镇要严格审核务工证明、工资流水等申请资料,确保资料真实、人员准确,杜绝出现骗取套取、虚报冒领等问题,并确定专人做好奖补发放各类资料整理、存档等工作,以备后续审计及各类检查。要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度,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公示栏、公众号、微信群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因乡镇审核、报送资料缓慢及信息错误导致务工人员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的,乡镇做好解释工作,避免引发上访等情况发生。 (四)强化数据比对,确保信息准确。各乡镇要加强与发改、残联、林草、农业农村等部门沟通,加强数据比对,对于财政供养、村干部、无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在校大学生、未务工等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人员,一律不得享受务工补贴。 定西市安定区劳务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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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安定区电子政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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