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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林草局


发布日期:2024-02-23 17:37 访问次数: 字号:[ ]


定西市安定区林业和草原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

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区林业政策法规建设的意见、建议,承担林业行政执法、行政诉讼和复议工作;监督执行国家、省上关于林地、森林资源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与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制度;负责全区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工作及森林采伐限额的编制和管理;监督林木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负责全区征用、占用林地的勘查及初审,承担全区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林政稽查工作;负责全区重点公益林的各项工作。

(二)负责全区造绿化和全民义务植树、部门行业绿化工作。

(三)负责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

(四)负责全区退耕还林工程规划编制,年度计划的衔接下达和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督促退耕还林粮款补助等政策的落实,配合办理涉及退耕还林信访案件等工作。

(五)负责全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绿色通道工程、荒漠化防治工程、水源涵养生态林业工程、“三北”等工程的规划、设计、发展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研究提出全区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全区林业发展经济调节意见;确认全区林业工程造林整地面积、质量,并认定相关责任事故等级。


(六)负责全区森林防火有关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七)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刑事侦查、林区治安管理、森林治安案件的侦查、移送起诉和森林治安案件、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全区森林公安机关法制建设、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八)负责全区林业科学研究和适用技术的开发引进、推广、试验示范及全区林业科研推广项目的论证,申报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林业外资项目建设等工作。

(九)负责全区的森林病虫害普查、预防、防治、检疫、预测预报方面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及计划安排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负责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核发种苗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负责林木引种及种质资源管理;组织林木良种的选育、审定和推广;进行种苗行政执法等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草原监督管理;负责临时占用草原审批的行政许可、对执行草原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行政监督、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行政征收和对草种广告的监督检查行政权力职能。

(十二)负责全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内设机构:

办公室、植树造林股(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林草资源管理股

负责人:岳彪

通讯地址:定西市安定区公园路1号

邮政编码:743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办公电话:0932-8212545  






责任编辑:安定区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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