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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安定区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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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安定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安定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2.审理由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5.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6.对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7.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8.管理区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9.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10.承办其他应由安定区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安定区人民法院现有10个内设机构,分别为: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刑事审判庭、立案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 2.安定区人民法院派出法庭现有4个,分别为:内官营人民法庭、西巩驿人民法庭、巉口人民法庭、宁远人民法庭。 我院无二级机关单位和直属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351.6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56.32万元,增长15.76%,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逐年增长,办案业务量随之加大,支出经费也相应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345.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30.60万元,占96.55%;其他收入115.30万元,占3.4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346.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6.15万元,占73.40%;项目支出890.00万元,占26.6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230.60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451.29万元,增长16.24%。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量增长,支出经费随之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30.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1.29万元,增长16.24%。主要原因是审判执行办案业务量逐年增加,支出经费相应增加。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05.28万元,支出决算为2847.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审判执行办案业务量逐年增加,支出经费相应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7.37万元,支出决算为11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4.67万元,支出决算为8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0.99万元,支出决算为18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40.6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39.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7.42万元,增长15.09%,主要原因是:有新录用公务员,行政在职公务人员的职级晋升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301.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3万元,下降0.04%,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1.1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3万元,下降0.0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经费开支。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9万元,下降97.43%,主要原因是以线上培训或视频培训等方式进行业务及相关培训。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68.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8.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0.1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8.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8.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3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79.59万元,支出决算为79.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59万元,增长26.35%,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逐年增长,购置公务用车以满足外出办案的需要。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万元,本单位无相关数据。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79.59万元,支出决算为79.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59万元,增长26.35%,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逐年增长,因审判、办案、执行等工作所需,故购置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35.12万元,支出决算为35.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14万元,增长95.33%,主要原因是:为保障审判、办案、执行等工作,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44.47万元,支出决算为44.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5万元,下降1.21%,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2022年无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度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74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全省法庭运维费”、“全省法院业务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5.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安定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总体评级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全省法庭运维费、全省法院业务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全省法庭运维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等级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1.00万元,执行数为5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法庭运维费项目年初预算数、全年预算数一级全年执行数均为51.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二是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我院内官营人民法庭、西巩驿人民法庭、巉口人民法庭、宁远人民法庭4个法庭的日常运行,支付法庭运转所产生的电费、水费、办公费、维修费等,4个基层法庭的维护维修等工作在预算范围内及时完成。通过法庭运维费项目的有效实施,进一步改善基层法庭的办案条件,有效保障了审判服务的履行。 (2)全省法院业务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52分,绩效等级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1.00万元,全年预算数和全年执行数均为275.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年预算数和全年执行数均为275.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二是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法院的维修维护等工作,为法院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保障,工作完成率100%。本年刑事案件结案率85.71%,民商事案件结案率91.80%,执行案件结案率93.25%,执行信访办结率100%,一审服判息诉率90.86%,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新类型案件大量增加,办案压力和难度加大;二是执行难、送达难等老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增加培训或到经验丰富的法院学习的机会,提高审判人员的业务水平,满足新型案件审判的需要,进而提高审判效率;二是积极谋划,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各类问题。 (3)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45分,绩效等级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9.00万元,全年预算数和全年执行数均为419.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2年我院受理各类案件11554件,审执结9703件,结案率92.57%;二是我院坚持和谐司法,促进案结事了,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59.26%。三是我院审理各类案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和行政争议,积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减轻人民群众诉讼诉累,人民群众满意度为88%;四是我院在案件的审判上,细化工作举措,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查漏补缺工作落实到位,保障工作人员办案质量要求和业务能力水平的提升,法院工作人员满意度为90%。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年度指标设置过高,未达到目标值。下一步改进措施是: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科学、合理地设置年度目标值。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度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3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2022年度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表 3.2022年度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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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安定区电子政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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