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102/2023-00244 | 信息分类: | 安政办发 |
|---|---|---|---|
| 文件编号: | 安政办发〔2023〕56号 | 发文日期: | 2023-06-29 |
| 发布机构: | 安定区政府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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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安定区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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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定西市安定区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9日
定西市安定区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实施方案
为确保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顺利实施,进一步发展壮大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引导小农户参与农业生产性服务,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3〕29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甘财农〔2023〕53号)和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财发〔2023〕55号)精神,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以及省市区委农村工作会议、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锚定建设农业强省目标,全面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整省试点”,聚焦服务粮食作物生产、小农户,大力推广农业生产托管经营方式,引导发展服务带动型的适度规模经营,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和组织形式等现代要素有效导入农业生产,加快推进农业生产过程的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以服务过程的现代化实现农业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小农户。以引领小农户对接现代农业发展为重点,把小农户作为主要服务对象,坚持带动不代替、服务不包办,着力解决小农户的规模化发展难题,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2.坚持服务粮食作物。以提升粮食作物产量效益为目标,通过提高专业化、科技化经营水平,转变农业生产方式,节本增效,引导小农户等经营主体种粮积极性,助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3.坚持适度规模经营。在充分尊重小农户自主经营主体地位前提下,加快发展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要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突破小农户分散经营制约,发展服务带动型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小农户生产经营能力,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拓宽小农户增收空间。 4.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集聚,推动服务供给与需求有效对接。发挥政府培育服务主体、规范服务行为、优化市场环境等作用。 5.坚持探索创新。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创新,推动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推广应用,推进信息化、智能化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深度融合。 二、全区农业农村发展基本情况 全区辖12镇7乡306个村,常住人口43.3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5.7万人,耕地面积236万亩,人均6.6亩。全境地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属温带大陆性干旱半干旱气候,年平均气温6.3℃,平均日照时数2500小时,≥10℃有效积温2239.1℃,极端最高气温34.3℃,极端最低气温-32.5℃,无霜期120-150天,海拔1700—2580米,年均气温6.3℃,年平均降水量375毫米左右,蒸发量高达1526毫米,属典型的旱作农业区,农作物种植以马铃薯为主,是全国马铃薯最重要的三大主产区之一。 近年来,安定区围绕打造“中国薯都核心区”的战略要求,抓住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良好机遇,把马铃薯产业作为助力乡村振兴、助农增收、壮大区域经济的区域性首位产业和战略性主导产业,坚持“政府”“市场”两手并用,保持产业发展定力,着力推良种、稳面积、提单产、扩加工、树品牌、增效益,以园区建设为抓手,加快延链补链强链,推动马铃薯产业全链条升级、全环节升值。2022年全区种植马铃薯100万亩以上,马铃薯总产量197万吨,平均亩产1.97吨,马铃薯加工能力70.85万吨,马铃薯产业总产值达60亿元。农民人均从马铃薯产业中获得可支配收入达到3000元。2022年全区共建立优质饲草(料)玉米基地33个,示范面积12万亩,带动全区完成玉米种植35.1万亩,平均亩产332.88公斤。截至目前,全区发展农民合作社2414个,联合社12个,以农机服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158个,发展农机专业户2150户。 三、项目目标 通过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全区马铃薯、玉米产业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经营水平,提高生产托管覆盖小农户比例,扩大规模经营面积,带动更多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培育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提高服务质量,实现规范提升。积极探索高质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着力破解“谁来种地、怎样种地、怎样种好地”的难题,加快马铃薯、玉米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四、项目实施内容 (一)确定服务产业和关键环节。安排补助资金480万元,按照“围绕主导产业、突出重点环节、扩大覆盖范围、集中连片推进”的原则,在19个乡镇的马铃薯、玉米片带,以马铃薯、玉米生产关键环节和薄弱领域的深松、旋耕、覆膜、防病、收获农机作业为重点,开展全程托管服务。集中连片推广农业生产托管,实施服务面积6万亩(按“综合托管系数”折算后为准),其中:耕(A1)、种(A2)、防(A3)、收(A4)综合托管系数分别为0.36、0.27、0.1和0.27。以马铃薯先进、实用、绿色技术应用为主,探索公益性技术推广机构与社会化专业服务组织融合,开展“技物结合”、“技术托管”试点示范,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助力实现农业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 (二)制定标准 1.农业托管服务组织应具备的主要条件标准。实施项目的服务组织须具备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服务能力强、服务范围广、市场化运营规范、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具有提供服务所必需的农机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进入安定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自愿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监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类企业等为项目服务组织。 2.托管服务应达到的主要标准。总的要求是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服务面积,占比应不少于60%,马铃薯、玉米片带规模面积不小于500亩。 (1)机械深松主要标准:深度达到30cm以上,暗沟断面高度为5-6cm,宽为15-16cm,地表平整度反差不超过10cm,地边处理整齐,土壤疏松细碎,地表平整。 (2)机械旋耕主要标准:深度10-15cm为宜,不重、不漏旋,无沟无垄现象,地表平整、上松下暄、耕层绵软、土地细碎,达到待播状态。 (3)机械铺膜主要标准:沟距、沟深、行距符合栽培技术要求,土壤疏松、细碎平整,盖膜紧贴地面,两边及接口处覆土厚度≥2cm,每3m打一横向宽为10cm的小土垄,地膜破损程度≤50mm/㎡。 (4)机械播种主要标准:马铃薯种植深度10-15cm,株距20-30cm,行距30-40cm,一般起垄高度25-30cm,宽度70-90cm,垄围105-110cm。播种深浅要一致,不重播、不漏播、空穴率小于3%;玉米在播种孔点播,深3-15cm,每穴1粒种子,种植密度3000-14000株/亩(株距×行距=32-40厘米×40-60厘米),一般起垄高度5cm(双垄沟播),垄围120cm。 (5)病虫害防治主要标准:采用悬挂喷杆喷雾机、植保无人机等植保机械进行高效植保防治,不得少于两次。 (6)机械收获主要标准:马铃薯机械收获时,挖净率≥98%,明薯率≥97%,伤薯率≤3%,挖掘深度25cm为宜;玉米机械收获时,收割留茬高度≤10cm,籽粒损失率≤2%,果穗损失率≤3%,籽粒破碎率≤1%。 (三)补助方式和补助标准。采取先服务后补贴的方式,项目资金用于补助给托管服务组织。服务组织向小农户提供服务,在收取服务费时,应减免项目补助资金,保证让小农户最终受益。按照省上确定的“原则上单环节托管和单季农作物生产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全程托管每亩补助金额不超过80元”的要求,结合全区农机作业实际,确定马铃薯、玉米耕作(深松、旋耕)服务补助资金28.8元/亩,覆膜、播种服务补助资金21.6元/亩,防病服务补助资金8元/亩,马铃薯、玉米收获服务补助资金21.6元/亩。接受托管服务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单个规模经营主体,年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 五、项目实施流程 (一)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全区马铃薯、玉米产业发展现状,组织开展调研走访,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有关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政策和文件精神,开展托管价格、规模片带、服务面积的调研,遴选第三方服务平台,制定全区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组织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区域、实施环节、补助标准、服务质量和组织领导等。 (二)优选服务组织。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各乡镇组织进入全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服务公司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通过自愿申报,并填写《安定区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申请表》,乡镇依据申报条件、实施面积,择优筛选,推荐上报服务组织。经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后,确定项目服务组织,并在区政府网站公示服务组织名单,公示期为5天,同时公示举报电话。服务组织在第三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 (三)签订服务合同。乡镇组织并审核参与实施项目的服务组织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维护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的合法权益。服务合同要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收费标准、补助标准、质检验收和违规责任等内容。 (四)开展作业服务。鼓励服务组织安装智能监控设备采集农机作业过程数据。第三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平台对作业过程和作业质量进行动态监测,开展作业数据统计及绩效管理等。服务组织按照服务合同要求开展相关服务,并引导小农户通过登录第三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平台提供的手机APP、安装硬件监控设备,开展服务组织作业质量数据采集、数据统计、农户评价等,各服务环节完成后要在作业地进行公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保证项目实施的真实性和高效性。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加强对服务组织的监督指导,及时掌握作业动态,督促服务组织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托管服务标准,保质保量完成作业任务。 (五)严格检查验收。服务组织依照合同内容、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每个服务环节后,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过程数据进行收集、汇总、整理。第三方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按照验收要求,出具作业轨迹、数据统计、影像资料、监测报告等服务质量和服务面积资料,由服务组织向所在乡镇提交验收申请。乡镇政府组织人员依据下达任务量、作业合同、小农户占比量、托管服务标准等及时考核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全部服务环节的验收要在10月底前完成。区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农机、农技、农经等部门人员,对每个服务环节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随机抽验。要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加强对农业社会化服务质量的跟踪问效和后续监管,特别要了解接受服务的农户对服务质量的评价,对农户满意度低于85%的服务组织将再不纳入补助范围。 (六)补助资金兑付。项目各服务环节结束后,各服务组织应及时提供相关项目资料,由乡镇组织验收后,向区农业农村局申请拨付补助资金。区农业农村局对资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后,报财政部门及时兑付补助资金。补助资金通过服务组织账户直接拨付。原则上按照服务合同实际完成作业量和补助标准进行补助,超出服务合同作业量或在基地之外服务的不予补助。 (七)开展绩效评价。服务组织、各乡镇、第三方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要及时收集整理实物动态影像资料,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做好项目实施总结工作,并上报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完成后,区农业农村局要收集整理在组织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相应证明材料,对项目实施情况、主要做法、取得成效、主要问题及意见建议等开展自评打分和绩效自查自评,形成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报省市有关部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乡镇、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具体落实工作。实施乡镇要承担主体责任,制定本乡镇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服务区域、实施主体、补助环节、面积质量和检查验收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靠实工作责任,确保项目任务和绩效目标的落实。 (二)强化督促指导。区上将项目实施情况纳入全区农业重点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区农业农村局要指导服务组织按照规范的服务流程和操作规程,分类建立服务台账和档案,加强技术服务和安全监管,确保作业安全和作业质量。第三方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要认真履行监测监管职责,依托信息化和数字化工具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要强化社会监督,对列入补助范围的服务主体、作业完成情况都要进行公示。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及时受理群众反映有关问题。对存在弄虚作假、质量不达标、农民投诉多的服务组织,一律清出名录,5年内不得参与类似项目,推动项目规范管理。 (三)严格资金管理。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执行报账制、国库直接支付等财政管理制度,严格资金拨付程序。对小农户的补助资金必须及时、足额发放,确保小农户的利益。对虚报、骗取、套取、挪用、截留补助资金的,一经查实,要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查处,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使用安全高效。 (四)做好宣传培训。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引导服务组织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探索为小农户提供土地托管服务模式,加强服务质量监控和价格监管。要重视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注意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的积极性,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升项目的影响力,努力营造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定西市安定区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定西市安定区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分解表 3.定西市安定区2023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合同(样表) 4.定西市安定区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诺书 5.定西市安定区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申请表
附件1
定西市安定区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宝林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马伟旗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小军 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曹 鑫 内官营镇政府镇长 石 宇 巉口镇政府镇长 张笑靖 凤翔镇政府镇长 马 鹏 香泉镇政府镇长 张虎天 鲁家沟镇政府镇长 张宪华 符家川镇政府镇长 李朝阳 西巩驿镇政府镇长 柴鹏飞 宁远镇政府镇长 包 静 李家堡镇政府镇长 王 聪 称钩驿镇政府镇长 崔 琦 葛家岔镇政府镇长 徐永鑫 青岚山乡政府乡长 曹 挺 新集乡政府乡长 赵 龙 石泉乡政府乡长 曲建军 石峡湾乡政府乡长 杨世宝 杏园乡政府乡长 赵永良 高峰乡政府乡长 王爱斌 白碌乡政府乡长 马连斌 团结镇政府副镇长 崔元红 区农技中心主任 张吉琳 区农机服务中心主任 冉 平 区农经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农经服务中心,冉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具体落实工作。
附件2
附件3
定西市安定区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服务合同(样表)
合同编号:
甲方(小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身份证号: 乙方(服务组织): 法人身份证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农业社会化服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及费用。甲方将 乡(镇) 村 村民小组的 块 亩耕地委托给乙方开展生产托管服务。总服务费 元,其中甲方承担 元,项目补助 元。
二、服务标准。按照《定西市安定区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安政办发〔2023〕**号)规定的托管服务应达到的主要标准执行。 三、服务期限。乙方根据农时需要和生产技术要求,提前3天以上与甲方沟通确定服务时间,并按要求完成。 四、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托管服务期间始终享有对托管地块的承包经营权,托管地块产出品归甲方所有。 2. 按照合同约定接受乙方提供的生产托管服务,要求乙方按照约定标准开展服务。对乙方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价,验收服务成果。 3. 有权阻止乙方实施破坏农用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若因乙方故意或过失破坏托管地块种植条件、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 为乙方开展生产托管服务提供必要条件。 5. 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要求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提供必要的作业条件,并对服务结果进行验收。 2. 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符合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标准要求的生产托管服务,并向甲方解读服务内容。 3. 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二) 如果一方需要变更或终止作业合同的,应在作业初始时间前15天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作业合同。给对方造成直接 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具体赔偿金额和方式双方协商确定。 (三) 因天气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服务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调解,也可以向服务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二)服务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可对甲乙双方的托管服务关系予以指导和监督。 (三)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区农业农村局及乡镇人民政府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定西市安定区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 项目承诺书
按照《定西市安定区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本合作社(组织)自愿承担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并承诺:
承诺方(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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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安定区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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