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102/2023-00182 | 信息分类: | 安政办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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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安政办发〔2023〕40号 | 发文日期: | 2023-05-08 |
| 发布机构: | 安定区政府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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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定西市安定区“保险+期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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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省、市驻地有关单位: 《定西市安定区“保险+期货”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 定西市安定区“保险+期货”项目实施方案 为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推乡村产业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落实《甘肃省2021—2023年农业保险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甘农发〔2020〕10号)和《关于印发<甘肃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财金〔2020〕5号)精神,健全完善养殖产业发展保障体系,防范市场价格风险对养殖产业发展的影响,保障我区养殖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委五届六次全会、区委十六届七次全会安排部署,将农业保险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支持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举措,深入开展农业保险“增品、提标、扩面”工作,进一步加大金融资源整合和资金补贴支持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养殖产业发展风险防控体系,全力保障畜草产业增效、农民增收,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助推乡村振兴发展。 二、目标任务 实施“保险+期货”项目,引导牲畜养殖场(户)通过向保险公司购买价格保险,保险公司通过向期货公司购买场外期权产品进行再保险,以对冲现货下降或饲料价格上涨带来的风险;期货公司通过期货市场或场外期权市场等进行风险对冲,最终形成风险分散、各方受益的闭环。通过推广“保险+期货”价格保险场外期权模式,为牲畜养殖场(户)提供符合生产实际的价格风险管理服务,实现牲畜养殖场(户)、保险公司和期货市场有效对接,完善养殖场(户)价格保障机制,有效化解市场风险,保障牲畜养殖场(户)的收益。 三、指导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充分发挥政府政策导向作用,引导养殖场(户)自主购买价格保险,为“保险+期货”模式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利用保险保障机制,平衡生猪及饲料市场价格,保障牲畜养殖场(户)享受政策实惠。 (二)坚持服务三农、保障收入原则。以服务三农为导向,以稳定农民收入为目标,创新金融服务方式,统筹兼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扩大“保险+期货”项目覆盖范围,为牲畜养殖场(户)提供保险保障,减少市场风险带来的价格波动,带动农村富裕、产业振兴、农民增收。 (三)坚持通力协作、合力推进原则。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协同配合,推进信息共享,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和保险机构之间“信息互通、管理互补、服务互动”的信息共享机制,推动“保险+期货”工作有序开展。 四、主要内容 (一)保险对象 在全区范围内选取有条件、有基础、有规模的猪、牛、羊、鸡养殖场(户)做为投保人参加“保险+期货”项目。 (二)项目规模。该项目计划实施生猪及牛、羊、猪、鸡饲料“保险+期货”项目,年度项目总规模不低于1000万元。 (三)目标价格 生猪期货目标价格为保险出单日生猪期货合约市价(约定每头育肥猪平均出栏体重不超过125公斤,每吨8头育肥猪);饲料期货目标价格为保险出单日期货合约市价(约定饲料目标价格由80%玉米期货价格+20%的豆粕期货价格合成计算确定),最终目标价格均以保单载明为主,保险合同中的期货合约收盘价格数据均以大连商品所交易所发布数据为准。 (1)牛饲料量按130公斤/头/月核算; (2)羊饲料量按20公斤/只/月核算; (3)猪饲料量按150公斤/头/月核算; (4)鸡饲料量按10公斤/只/月核算。 (四)单位保费。生猪“保险+期货”的保费以生猪期货目标价格确定。牛、羊、猪、鸡饲料期货单位保险保费以80%的玉米期货价格+20%的豆粕期货价格确定,最终保费以保单载明为准(其中保险机构争取资金占单位保险保费50%,财政补贴占单位保险保费25%,养殖场(户)自缴保费占单位保险保费25%)。财政补贴和养殖场(户)自缴保费的单位保险保费基数由区金融部门与承保保险公司、期货公司商定发布。 (五)实施期限。2年,具体起讫时间以保单载明为准。 五、项目实施流程 (一)遴选机构。公开招标3家以上保险机构承保。 (二)承保服务 1.信息采集。各乡镇负责“保险+期货”项目信息采集工作,具体包括: (1)养殖户个人投保的,需采集投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银行账号、参保数量、养殖地点等。 (2)养殖企业投保的,需采集养殖企业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联系方式、参保数量、养殖地点等。 2.承保验标。保险公司对保险标的现场查验,核实养殖地点、养殖设施、经营管理等基本情况,重点要核实参保企业(个人)养殖规模的真实性,确保实际存栏数量不少于参保数量。 保险公司应现场拍摄验标照片,照片需清晰、真实反映养殖状况,并注有拍摄日期、拍摄地点等信息;根据验标情况据实填写验标报告,并由被保险人、验标人现场签字确认。 3.信息公示。验标结束后,保险公司应将被保险人姓名、所在村(社)、保险名称、投保数量、自交保费金额等信息张贴至村委会公示栏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并明确列示意见反馈方式,保险公司应将公示情况留存影像资料。 4.承保出单。保险公示结束后,若没有接到反馈意见,保险公司根据乡(镇)提供的参保信息完成出单工作,并将保险单送至参保人;各乡(镇)政府与保险公司核对参保信息无误后,将参保人自缴保费汇总,统一汇入保险公司账户,完成承保工作。 (三)资金划转 1.农户自缴保费。各乡镇将收取养殖场(户)自缴保费汇总后,统一汇入承保保险公司指定账户。 2.财政补贴资金。区财政部门筹措资金,按时限要求在项目开展后划转至承保保险公司指定账户。 3.期货公司资金。期货公司的招引资金待项目开始后,由保险公司对接,引导各家期货公司先期垫付的统一划转到承保保险公司指定账户。 (四)理赔流程 1.理赔金额。 (1)每头猪赔偿金额=(保险生猪目标价格-保险生猪实际价格)(元/吨)÷1000×保险生猪的约定平均出栏体重(千克/头); 总赔偿金额=每头猪赔偿金额(元/头)×保险数量(头)。 (2)饲料“保险+期货”项目。 理赔金额=玉米赔偿金额+豆粕赔偿金额。 玉米赔偿金额=[玉米理赔结算价(元/吨)-玉米保险价格(元/吨)] ×玉米保险数量(吨); 豆粕赔偿金额=[豆粕理赔结算价(元/吨)-豆粕保险价格(元/吨)] ×豆粕保险数量(吨)。 2.理赔公示。期货合约到期后,各乡(镇)协助保险公司将被保险人姓名、查勘定损情况、赔款金额、投保数量等信息公告公示不少于3天,明确列示意见反馈方式,并留存影像资料。 3.理赔支付。保险公司在理赔公示结束后10日内,将理赔资金足额转账直赔到被保险人。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保险+期货”保障现代农业健康发展是一项重要创新发展模式,是降低牲畜养殖场(户)养殖风险的重要举措。区畜牧部门要统筹谋划、牵头抓总,督促各乡(镇)催收养殖场(户)自缴保费。区政府金融部门要做好与保险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期货”项目对接工作,根据保险机构的争取资金额,做好财政补贴资金申请、拨付;督促承保保险公司做好投保理赔服务。区财政部门要做好保费财政补贴资金的筹集、拨付、结算和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各乡(镇)要确定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积极配合收缴养殖场(户)的自缴保费、承保、验标及理赔服务等工作。承保保险公司要积极争取期货公司资金,以养殖场(户)为单位出具保单,为被保险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承保和理赔服务,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保险承保和理赔情况。 (二)加强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树牢“一盘棋”思想,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主动对接、全力配合保险公司和期货公司做好“保险+期货”项目承保理赔。承保保险机构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与“村农金室”签订金融服务代办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推动“保险+期货”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养殖户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和保险公司做好政策宣传和动员工作,要充分利用微信群、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和普及“保险+期货”等相关金融政策,让广大养殖场(户)充分知晓保险政策、投保过程和参保要求等,增强广大养殖户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引导广大养殖场(户)积极利用金融工具规避市场风险,鼓励养殖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组织等带头参保,组织统一投保,切实保障养殖场(户)保收增收、产业提质增效。 (四)强化督查考核,提升工作效能。区政府督查室要充分发挥督查考核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把“保险+期货”、“农业保险+”工作纳入督查考核范围,加大督查力度,确保“保险+期货”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区政府金融部门要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业务创新,积极探索开展“保险+期货+X”模式,拓宽市场价格保险政策功能,扩大金融服务范围,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解读链接:http://www.anding.gov.cn/art/2023/5/19/art_1121_165173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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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安定区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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