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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621102/2022-00394 信息分类: 安政发
文件编号: 安政发〔2022〕45号 发文日期: 2022-06-17
发布机构: 安定区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定西市安定区稳经济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2 18:25 访问次数: 字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省、市驻地各单位:

《定西市安定区稳经济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7日


     (本文有删减)


定西市安定区稳经济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落细国家、省、市稳经济大盘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实现全区经济高质量追赶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推动财政政策落实见效

(一)全面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在严格落实制造业等6个行业存量留抵退税额一次性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政策基础上,对国家新增的批发零售业等7个行业实施增值税存量和增量留抵退税。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6个行业纳税人的存量留抵税额6月底前实现应退尽退。

(二)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精简会议、差旅、培训等公务活动,确保今年全区党政机关公用经费在年初预算基础上压减5%以上,压减资金全部用于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

(三)努力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切实提高上级转移支付及本级预算指标分解下达效率,有效缩短执行周期,努力加快各类资金支出进度。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对结余资金、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对结转不足两年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

(四)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落实专项债券资金拨付使用月通报和穿透式管理机制,力争全区8.5亿元专项债券在8月底全部支出。对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仍有剩余专项收入的项目,采取“债贷结合”等方式引导商业银行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加快债券项目储备,特别是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等新增纳入专项债券支持领域项目。

(五)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挥更大效应。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普惠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户覆盖面,区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和旅游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支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支农支小等融资担保、再担保业务,给予一定的代偿补偿和担保费补贴。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5%,对10万元以下个体户创业贷款实行无担保信用贷款且差额贴息。推动金融机构尽快放贷,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

(六)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严格落实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惠企政策。将面向中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政府采购工程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由30%以上今年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非预留项目要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增加中小企业合同规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鼓励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全面落实社保费缓缴政策。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对餐饮、零售、旅游、公路铁路运输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至2023年4月30日,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12月31日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扩大实施缓缴政策,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延长到2022年12月31日。

(八)延续实施失业工伤保险阶段性降费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将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1.5%降为1%;工伤保险费率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工伤保险缴费一类费率为0.2%,建筑业1‰不变;各行业费率在现行标准上下调50%。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九)加大稳岗支持力度。优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人数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按照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计算,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高至50%,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90%返还。拓宽失业保险留工补助受益范围,由中小微企业扩大至受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对今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且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中小微企业,按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对今年招用紧缺专业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10名以上且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的区属国有企业,由区级财政对每户企业补助10万元。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十)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3000万元,支持农业产业发展。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6亿元,将55%以上的整合资金重点用于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延伸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和以农业产业为主体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面实施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

二、用足用好货币金融政策

(十一)延期还本付息纾困解难。各金融机构要建立延期还本付息清单,按照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贷款、货车车贷主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尤其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批发零售、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接触型服务业及其他有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行业要努力做到能延尽延。

(十二)加大贴息资金争取力度。市上提出市县财政共同设立4050万元的贷款贴息资金,分配到安定区75万元,市区财政按照1:8筹措落实,对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或新增贷款给予1个百分点贴息补助,贴息时间1年,政策执行期限至今年年底。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按照“自主申请、先到先得”原则,引导区内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加强贷款贴息资金申请,做到应贴尽贴。

(十三)用好普惠小微贷款工具。各金融机构要用好央行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加大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信贷投放,确保全年普惠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市上将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按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激励资金。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应收账款、预付款、存货、仓单等权利和动产质押融资业务,争取更多金融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十四)优惠利费降低融资成本。各金融机构要用好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促进贷款利率较2021年下降20个基点。建立减费让利工作台账,严格落实好账户服务、人民币结算等支付手续费降费政策措施。

(十五)保障有效投资信贷需求。区直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政策性银行、协调商业银行进一步增加贷款投放、延长贷款期限,鼓励保险公司加大对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惠民生、补短板和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支持,保障融资平台公司合理融资需求。

(十六)发挥再贷款定向支持作用。落实好新增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政策,加大对“三农”、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以及批零住餐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金融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确保再贷款使用总量不低于去年,农业发展银行和全国性银行分支机构要积极争取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和科技创新再贷款等政策工具额度。

(十七)建立常态化对接走访机制。用好“政银企”常态化对接交流机制,按季度向银行提供“项目清单”。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开通暖心热线,制定本行授权、授信和尽职免责“三张清单”,深入开展“五贷提升”活动;建立覆盖马铃薯、草牧、蔬菜、中药材等不同产业的企业“白名单”,全年现场融资对接次数不少于5次,现场授信金额到位率不低于80%。

(十八)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继续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利用好“三农”、小微企业、绿色、双创金融债券绿色通道,为重点领域企业提供融资支持。落实好国家对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交易费用能免尽免政策。

(十九)利用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积极组织企业入驻省一体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甘肃信易贷),将纳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水电气、不动产等信息纳入省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共享范围。鼓励企业通过“自愿填报+信用承诺”等方式补充完善信息,扩大市场主体覆盖面。

(二十)保障公众征信权益。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群体,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三、聚力项目建设扩大投资

(二十一)全力扩大有效投资。始终把项目建设和有效投资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抓手,以扩大投资总量、提升投资质量、优化投资结构为方向,持续扩大有效投资。严格落实“1+1托4”机制和“1346”项目建设时序,加快推进列入市级投资清单项目的103个项目特别是进展缓慢的8个项目建设,全力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形成大量工程实物量,力争完成全年投资增长任务。紧盯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围绕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乡村振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一核三带”等战略,研判分析投资重点,持续补充完善重大基础设施和2023年项目库,加快推进前期工作,进一步夯实追赶发展基础。

(二十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和改造,落实车购税、燃油税转移支付等财政补助资金1.2亿元,完成自然村(组)通硬化路510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2座,实施村道安防工程60公里。加快推进关川河新城滨河段水系连通及生态保护治理、薛家岔沟道排洪治理和关川中学及周边排洪工程建设,年内再开工建设自然村通硬化路200公里、农村公路危桥改造1座、关川河福门桥至教育东路段生态综合治理、青年水库泄洪渠等一批交通水利工程项目。积极推动引洮工程安定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引洮供水二期配套安定区农业灌溉和引洮工程水资源高效利用高标准农田灌溉等项目前期工作。全力推进渭河源林草生态扶贫巩固提升、陇中地区生态保护和修复等生态环保项目建设。

(二十三)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统筹城镇化和强县域行动衔接融合,加快实施以环境卫生、市政公用、公共服务、产业配套等领域为重点的补短板项目。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高标准改造解放路,加快西环路北段工程建设和关川河10座桥梁提升改造,建设敬东厂、原殡仪馆、宏通苑3个停车场和凤凰苑、龙湾半岛2座人行天桥,加快推进城区供热管网改造和建制镇集中供热工程,完成老旧小区改造1031户、城市危房2460户,加装电梯15部。

(二十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持把防止规模性返贫摆在突出位置,保持主要帮扶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切实增强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实效,持续跟踪“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情况,坚决守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底线任务,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的质量。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确保2022年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资金额度达到5亿元以上,其中将财政衔接资金的55%以上用于产业发展。依托省级重点帮扶县政策机遇,积极争取政策资金倾斜支持力度。

(二十五)稳步实施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全面落实《定西市安定区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方案(2022—2026年)》,对地质灾害威胁区、河湖管理范围、生态敏感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4801户16522人,利用5年时间分批次实施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其中,2022年搬迁812户2910人。

(二十六)有效盘活存量资产。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引导新上项目优先使用存量土地。对可以使用划拨土地的能源、环境保护、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鼓励以出让、租赁方式供应土地。对闲置的土地资源依法依规处置,盘活土地资源,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的方式提供土地,土地收益留成部分纳入预算管理。扩大民间投资,吸引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建设项目。区国投公司要依法依规将区内砂石料资源及其他矿产资源等,以公开方式出让给社会投资人或按规定用于项目建设。

(二十七)加强项目要素保障。适度超前谋划储备一批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系统咨询评估论证后及早开展项目前期,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省级和市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各类财政性建设资金及债券资金重点保障在建项目和前期工作成熟的新开工项目。实施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推行工业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建立信用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实现项目“挂牌即可使用”“摘牌即用”“拿地即开工”。对省级以上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用地全面保障,不与存量土地处置挂钩。承接好城镇批次建设用地审批权,优化报批流程。

四、推动工业经济稳定增长

(二十八)加大工业企业扶持力度。对纳入统计的制造业项目年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上和2亿元以上的,分别奖励10万元、30万元、50万元;对规模以上企业当年实施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投资部分达到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设备总值的5%进行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对完成工业增加值增速高、增量大、位列全市前5名的企业,每户奖励20万元;对年销售产值首次超过1亿元、2亿元、5亿元、10亿元、30亿元、50亿元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对新增规下转规上企业每户奖励20万元,对新建月度入库企业每户奖励50万元,对退库后两年内重新入库的企业每户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每户奖励5万元;对省级优秀新产品新技术、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每户奖励5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企业100万元、50万元配套奖励;对新认定国家级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产业链、工业节水型企业,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每户奖励20万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每户奖励5万元。以上奖励资金根据《定西市聚力强工业引领追赶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定办发〔2022〕33号)由市区财政共同筹措。

(二十九)支持工业企业稳定生产。深入落实“一链一策”“一企一策”,加强对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的帮扶力度,推动重点企业做贡献、潜力企业创增量。全面落实运行保障企业等“白名单”制度,协同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有序生产。加强对企业煤电油气运及用工、资金等生产要素保障,积极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问题。加快恒源马铃薯产业链提升改造、建投绿色环保建材、蓝天马铃薯精深加工综合提升技术改造等8个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力争7月底建成投产。落实“八大工业产业链”链长链主责任制,做好延链、补链、强链,持续推动新旧动能转化,落实好全市“政企沟通早餐会”意见建议办理,强化部门协调会商机制,解决好企业的赌点、难点问题,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促进上中下、大中小、产供销协同发展。制定“僵尸企业”“一企一策”盘活方案,尽力盘活工业“僵尸企业”。

五、多措并举抓招商促消费

(三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市场化方式办好2022年中国·定西马铃薯大会,积极参加第四届中国(甘肃)中医药产业博览会等重点节会,把优质产品“推出去”。积极参加兰洽会、海交会、丝博会等重大节会,通过展览展销等方式把好项目“引进来”。围绕八大工业产业链、十大服务业产业链和特色优势产业等赴省外蹲点招商,加快推动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

(三十一)鼓励汽车消费。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规定。落实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等各类资金1000万元以上,用于农村客运、出租车、公交车等运营补助。加大公共领域和营运车辆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优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投资建设运营模式,逐步提高充电设施覆盖面。支持举办汽车展销、以旧换新等活动。

(三十二)支持重点商贸文旅企业发展。对2022年“限下升限上”的批零住餐企业,每户补助5万元;对营业额增幅排名全市前10的限上餐饮企业,每户补助5万元;对销售额增幅排名全市前10的限上零售企业,每户补助6万元;对销售额排名全市前10的电子商务企业(网店),每户补助4万元。对新增入库的规上文旅体企业,每户补助20万元;对旅游人数和旅游综合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且综合排名全市前3名的企业,分别补助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以上补助资金全部由市级财政承担。

(三十三)促进旅游市场消费。按照“月月有活动、季季有赛事”的要求,结合“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在全区策划组织开展文天祥艺术活动、秦腔艺术活动、全民体育活动、雾凇冰雪活动等丰富多彩的文旅康养和促消费活动。支持在全区A级景区、文体场馆、博物馆、影院等发放文旅惠民卡。在重要节假日期间,各类公共文化场馆延长服务时间,体育场馆延长免费开放服务时长。鼓励倡导“安定人”游安定。

(三十四)加快消费扩容升级。组织开展各类促销活动,鼓励采取发放消费券等多种方式引导和激励居民消费。支持夜间经济、假日经济发展,打造旅游、餐饮、文化、娱乐、休闲等集一体的综合经济业态。加强与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市台江区的沟通协调,依托消费帮扶农特馆和生活馆,加大消费帮扶力度。主动衔接中央单位新兴际华集团,利用集团公司及旗下公司,采取内部消化和向外部推介相结合方式,加大对我区农特产品销售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产业收入。

(三十五)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推进市场主体注册便利化、规范化。鼓励平台企业加强与行业龙头企业合作,积极开展品牌消费、品质消费等网上促销活动。推进国有企业整合升级,做大做强国有企业。

(三十六)推动外贸保稳提质。支持区内自营进出口企业,对2022年进出口额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自营进出口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区内跨境电商企业,对2022年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500万元的B2B(企业对企业的电子商务模式)企业,补助10万元;对2022年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200万元的B2C(企业对个人的电子商务模式)企业,补助10万元。支持区内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对首年服务企业6家以上且服务业绩总额达到600万元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补助10万元。以上补助资金按照市区财政1:1的比例筹措落实。

六、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三十七)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网成本。全面落实对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电气等费用予以补贴。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行业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规范政府定价和经营者价格收费行为,对保留的收费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督促电信运营企业落实好2022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政策,降低企业用网成本。推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资担保。

(三十八)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自5月份开始对连续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房租,其中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乡镇和街道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租金。政府投资运营和国有企业运营的各类孵化平台全面落实租金减免政策,有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的可同等享受上述政策优惠。

(三十九)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的纾困支持力度。对餐饮零售企业免费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政策执行期限至今年年底。继续执行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政策,暂退比例由80%提高到100%,2022年4月12日后新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缴纳保证金,暂退或缓交保证金,补足期限均延至2023年3月31日,并按照地接人数对旅行社给予相应补助。

(四十)加大对物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陇中仓储商贸物流集散中心建设,引进和培育一批规模较大的现代物流企业。改造提升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城乡农贸市场功能,完善城乡现代流通体系。在马铃薯、蔬菜等农产品集散地,支持冷链物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2000吨以上的集散和收储中心,增强鲜活农产品产地预冷能力。

七、筑牢粮食能源安全底线

(四十一)健全完善粮食收益保障等政策。继续做好第二轮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认真落实市上下达2022年度粮食收购指导计划,强化应急成品粮储备管理,保证全区成品粮储备达到10天以上市场供应量1100吨。落实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政策,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

(四十二)加快推动新能源项目建设。加快推动在建15万千瓦风光电和2.3万千瓦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建设。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135.59公里,0.4千伏线路378.91公里,安装配变271台。对符合相关规划的新能源项目,采用容缺制、承诺制,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办理土地手续,对需省市办理预选址的项目,按照“即报即审”的原则,当日出具相关意见并逐级上报。

(四十三)推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全面落实《定西市安定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行动。督促探矿权竞得主体加快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优先在重点铁路、公路建设项目区沿线设置砂石矿业权,保障重大项目砂石资源供应。落实“一矿一策”,对取得矿业权且一直停止探矿、采矿的,依法收回矿业权后重新组织投放;对涉及安全生产许可、环评等手续办理的,靠前服务、缩短办理周期、加快审批,指导企业做好手续办理;对涉及资金问题的,在政策资金扶持、抵押备案融资、招商引资兼并重组或收购、协调金融机构贷款等方面给予支持;对涉及经济纠纷、司法冻结(查封)的,通过司法程序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四十四)提高煤炭储备能力和水平。压实储备责任,加强储备煤炭。

八、依法科学有序防控疫情

(四十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坚决防止层层加码和“一刀切”,不准随意扩大采取隔离、管控措施的风险人员范围;不准随意延长风险人员的隔离和健康监测时间,完善分类精准管控措施,及时推送疫情信息、分类落实管控措施、保障人员有序流动;不准随意设置防疫检查点,限制符合条件的客、货车司乘人员通行;完善核酸检测筛查预警,落实风险岗位隔日检测、重点人群定期检测、公共场所适时抽检;不准随意关闭低风险地区保障正常生产生活的场所,完善常态防控预警措施,落实宾馆住宿“两查一问”、零售药店实名登记、公共场所防护措施、重大活动防控预警、“两站-路”交通检疫。

(四十六)推动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取消不合理限高等规定和收费,对货车司机实行“即采即走即追”闭环管理。将全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和货运司乘人员全部纳入“白名单”,建立“白名单”信息共享机制并与区外“白名单”互认。对运输车辆适时办理通行证。

九、全力保障改善基本民生

(四十七)实施住房阶段性支持政策。配合市上对预售资金交存使用规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跨节点拨付预售资金。在风险可控基础上适度加大流动性贷款等支持力度,满足建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全面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不作逾期处理,不纳入征信记录。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未婚子女买房。缴存职工在市内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从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对各类“陇原人才卡(服务卡)”持卡人、市委人才办发布公告全职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可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凡在全市范围内自建住房的本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在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自建住房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贷款年限不超过5年,贷款利率按5年期执行。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含),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租金。

(四十八)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支持100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补助期限3年。对区内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脱贫残疾人家庭、脱贫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困难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包括学校所在地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支持100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活动,按规定给予见习单位每人每月1000元见习补贴,对留用率达到50%—60%(不含60%)、60%—70%(不含70%)、7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1200元、1350元和1500元。补贴期限与见习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新型学徒制培训按照每人4000-5000元标准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合伙创业的,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高额度30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对吸纳带动就业人数符合条件,且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连续足额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的初创企业、合作社等,给予3—15万元的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加大对各级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的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积极向省市人社部门推荐申请认定为更高级别的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按规定分别给予80万元、6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四十九)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不断完善“培训机构+劳务中介+信息平台+就业企业”培训就业一体化服务机制,聚焦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脱贫劳动力、返乡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开展培训。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在与福州市台江区、长乐区保持现有协作关系的基础上,加大与青岛市市南区劳务对接。对在青岛市稳定就业满3个月的农村劳动力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交通费补贴。对在青岛市稳定就业满3个月的脱贫劳动力和边缘易致贫劳动力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稳岗补贴,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脱贫劳动力和边缘易致贫劳动力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稳岗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元。对安定籍脱贫劳动力和边缘易致贫劳动力在甘肃省内就近就地稳定就业连续满3个月的给予每人300元一次性交通补贴;在第三地(除甘肃省和青岛市以外)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给予每人6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贴;对吸纳10名以上安定籍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且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吸纳10名以上安定籍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且稳定就业3年以上、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给予6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每年度就地就近吸纳安定籍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防返贫监测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奖补。

(五十)加大以工代赈力度。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优先吸纳“三类户”和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与工程建设,将2022年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发放比例提高到20%以上。对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

(五十一)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用好中央和省市下拨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将符合条件的人员或家庭全部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加强动态监测预警,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对疫情期间发生灾情导致基本生活发生困难的群众,给予应急期和过渡期精准生活救助,为低保人员等困难群体增发生活补贴,并将当年受灾群众纳入冬春救助范围。

(五十二)持续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做好米面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根据省市有关要求,严格执行阶段性临时价格补贴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困难群众临时价格补贴等资金,确保困难群众收入不受疫情影响。

(五十三)统筹发展与安全。着力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防交通、建筑、燃气等安全事故,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有效防范洪涝、干旱、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努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五十四)全面优化企业开办流程。将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税控设备和发票申领、员工参保登记、银行预约开户、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等事项纳入“一网通办”平台,整合多个审批事项为1个,实现企业开办1套材料、1日办结,其中企业设立登记0.5个工作日。对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首套公章。

(五十五)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大幅压缩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工程审批时限,力争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17个工作日。全面精简优化审批流程,将各阶段多个审批事项整合为1个,企业每个阶段只联系1个部门、提交1套审批表单,办理部门统一受理、同步审批。

(五十六)提升办电效率。提升线上用电报装服务,实现“业务线上申请、信息线上流转、进度线上查询、服务线上评价”。全面推广低压小微企业用户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零”服务,低压、高压办电环节分别压减至2个、3个工作日,全过程办电时间分别压减至7个、2个工作日,材料精简至1份。

(五十七)提升供水供气效率。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整合用水用气报装、查勘、设计、施工、营业服务等资源,推行用水用气“线上报装”“一窗审批”“一次办好”。压缩办理时间,用水、用气报装分别不超过2个、3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不超过10个工作日。

(五十八)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改革。建立集成统一的线上“一窗受理”平台,实现不动产交易“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全面构建网上缴费、缴税、申领电子票据渠道,持续促进部门间信息共享集成,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现一般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内、一般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查封、解封、注销登记即办即结。

(五十九)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纳税引导办理,现场提供相关清单和查询渠道,推行容缺受理,让办税“最多跑一次”。深入推进“银税互动”,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扩大“非接触式”服务范围,持续拓展办税缴费网上办事清单,实现税费优惠政策“不来即享”。提升办税效率,企业每年缴纳各种税费不超过4次,纳税耗时不超过60小时,合并申报税种扩展至17种。推行远程咨询和办税辅导新模式,实现“办问协同”,提升智慧办税水平,实现涉税文书电子化推送,实现90%的涉税事项、99%的纳税申报网上办理。

(六十)打造跨境贸易便捷通道。组织企业参加进博会、广交会、服贸会等各类展会和经贸合作交流活动,利用网上平台开展业务洽谈,帮助企业有针对性利用相关规则发展对外贸易和“走出去”,促进对外贸易良好有序发展。

(六十一)提升办理破产便利度。优化破产启动程序,设置破产信息查询窗口,对符合条件的破产案件,在收到破产申请后15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进一步规范破产案件审理,成立破产审判团队,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延伸诉讼服务职能,切实解决破产企业遗留问题。

(六十二)推动获得信贷提质升位。建立健全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完善推广“蓝天贷”等供应链金融模式,优化丰富“非接触式”线上服务渠道,提供安全便捷的金融服务,建立企业白名单制度,不断强化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支持,进一步扩大贷款规模、贷款覆盖面。 

(六十三)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健全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提升中小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的便利度。完善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规范普通代表人诉讼和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提升诉讼效率。建立健全商会调解机制与诉讼程序有机衔接的纠纷化解体系,有效整合资源,为企业提供多元的纠纷解决渠道。

(六十四)提升执行合同质效。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提供窗口、网上、预约、上门、假日等多种立案方式,实行1天内立案,一审案件审理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推行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模式,压缩案件审理及执行耗时,优化司法服务,创新多元化解纷机制,设立小额诉讼办案团队,提升小额纠纷案件解决效率。按照“调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全力配合访调、诉调、检调、警调“四调”对接,完善调解与仲裁、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诉讼等衔接联动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六十五)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欠薪案件线索办结率达到10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8%以上。立足用工企业实际,开展大规模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2022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4900人次以上。积极开展公益性招聘活动,年内组织开展“春风行动”“直播带岗”等招聘会10场次以上。

(六十六)提升政府采购效率。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管理相关规定,强化社会监督,打造全方位透明采购,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提高采购执行效率,落实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主体责任,采购当事人对质疑事项在法定6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财政部门处理投诉在法定30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

(六十七)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推动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互联互通,实现“一网通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以数字政府建设为抓手,在城区增设政务服务便民驿站,利用“甘快办”APP推广和政务一体机布设实现企业和群众“就近办事”“多点通办”,全力打造“10分钟便民服务圈”。提升服务意识,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办效率,实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六十八)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组建专家库,培育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引导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推动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达到0.5%以上。拓宽知识产权运用转化融资渠道,落实好专利质押融资贷款企业贴息补助政策。

(六十九)强化市场监管。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应用,全面推行部门协同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健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信用体系,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事项信用承诺,加强信用承诺信息归集公示。加快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

(七十)深入推进包容普惠创新。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培训,帮助企业准确把握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的条件和要求,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梯次培育计划,制定高新技术企业责任培育清单,国家科技型中小型企业入库备案达到27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家以上。


  解读链接:http://www.anding.gov.cn/art/2022/6/22/art_1121_1552506.html
















责任编辑:安定区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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