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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的材料


发布日期:2020-12-04 16:37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

2、工作单位提供的个人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3、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动产使用、登记或交易等情况证明;

4、车辆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车辆信息证明;

5、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工商信息证明;

6、金融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征信记录情况证明;

7、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税收缴纳情况证明;

8、婚姻状况证明;

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责任编辑:住建局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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