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省、市驻地有关单位: 根据《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及驻定单位第十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定政发〔2019〕3号)精神,经第3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承接落实市级政府部门第十三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共10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项目5项,新增行政许可项目1项,变更行政许可项目名称2项,调整实施机关事项1项,取消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项)。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加强同市级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按照政务服务“五个一”要求,切实做好行政审批项目的取消、调整和新增承接工作,对公布取消的事项,不得以任何名义变相实施,对下放的事项要主动做好承接工作,明确时限,优化流程,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全区“放管服”改革工作取得新的实效。
附件:定西市安定区政府部门承接落实市级政府部门第十三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0项)
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8日 附件
定西市安定区政府部门承接落实市级政府部门第十三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0项) (一)取消行政许可项目目录(5项)


(二)新增行政许可项目目录(1项)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原实施 机关 | 现实施 机关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备注 | 1 |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审批 |
| 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
| 省宗教事务局负责“全省性宗教团体、宗教院校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审批”;市(州)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负责“市州宗教团体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审批”;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负责“县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审批”。 |
(三)变更行政许可项目名称目录(2项) 序号 | 原项目名称 | 变更后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备注 | 1 |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及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 |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 | 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实施机关由“市(州)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调整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州)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 2 | 国有纪念建筑物或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核 |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国有纪念建筑物或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核 | 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实施机关由“市(州)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调整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州)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
(四)调整实施机关事项目录(1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实施机关 | 现实施机关 | 备注 | 1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含旅游设施项目)审批 | 区水务局 | 市水务局 | |
(五)取消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目录(1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1 | 设立分公司备案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取消备案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建设维护信息系统,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分公司设立信息要及时推送、及时更新、及时公示,加强监管。2.按照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升级改造省级综合业务系统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完善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相关功能。积极开展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企业公示信息、登记行为的抽查检查,强化部门间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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