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102/2018-01396 | 信息分类: | 安政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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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安政办发〔2018〕102号 | 发文日期: | 2018-07-26 |
| 发布机构: | 安定区政府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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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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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省、市驻地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6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8〕2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定政办发〔2018〕77号)精神,深入推动全区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无害化处置,加强资源化综合利用,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健全完善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管理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收集、运输、处理和综合利用体系;强化监管手段,严厉打击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从源头杜绝“地沟油”回流到餐桌问题;切实解决由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引发的食品安全和城乡环境卫生问题,加强资源化综合利用,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二)基本原则。 1.政府监管,市场运作。按照“放管服”要求,统筹区域建设模式,促进区域性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资源化综合利用统一规划建设。改进政府服务管理,放宽市场准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采取企业主体、政府监管、市场运作、社会共同治理的方式,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2.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学习借鉴餐厨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兰州模式”经验,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收运和处置一体化经营,加快推进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和回收体系建设。按照城区、乡镇和自然村区域分布分阶段实施,力争在全区形成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全面收运、处置加工网络体系。 3.属地负责,依法治理。按照属地化管理要求,形成党政主导、属地负责、部门联动、责任落实的工作格局与群防群治的社会共建共治共享体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多管齐下,多措并举,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科技等手段,加强对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的收运、处置及产品去向等进行全程监控。 (三)主要目标。2018年启动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治理工作,2019年率先开展综合性治理试点,实施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治理项目,总结成功经验;2020年形成全区各乡镇、街道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收运网络和无害化处理、资源化综合利用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餐饮企业、行政企事业单位食堂以及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食品生产企业、畜禽养殖等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建立相关制度及台账。餐饮服务单位要安装油水分离器、隔油池和油烟净化器,禁止将废弃物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地下水体、城市雨排系统、污水管网或倒入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有条件的单位要自建无害化处理设施,按照处理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如实记录。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其产生的餐厨废弃物,由符合要求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企业运至规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所处理,禁止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食用油脂交给未经行政许可的单位和个人收运、处置。对肉类加工废弃物、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要委托防疫条件合格的无害化处理企业处理,签订委托处理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建立健全无害化处理台账,无害化处理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局、区畜牧局、区食药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建设覆盖全区的“地沟油”收运系统。按照全省建设统一“地沟油”资源化综合利用体系的要求,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负责辖区内“地沟油”收运处置系统建设,可依托兰州市“地沟油”处理设施优势,对收运的“地沟油”送往兰州市的“地沟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进行统一处置和深加工,未经深加工的“地沟油”,不得向外销售;亦可自行招商引资,建立适合本辖区的“地沟油”收运处置系统。通过“地沟油”收运处置系统建设,实行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收运、处置资格审核制度,从事餐厨废弃物和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处置的单位应当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备案,取得行政许可。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收运、处置的单位应当与产生单位签订协议,建立收运记录台账,按规定报备收运的餐厨废弃物和废弃食用油脂来源、种类、数量和去向等情况。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明显标识,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发改委、区环保局、区农业局、区畜牧局、区食药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培育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统筹安排项目的布局、规模。大力培育发展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资源化综合利用企业和相关装备产业,鼓励相关骨干企业研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收集、运输、处理和监控等功能的设施设备,发展延伸产业链,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优势企业组建产业联盟。鼓励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深加工生产沼气、工业油脂、生物柴油、肥料、生土熟化剂、土壤调理剂等资源化产品,推动相关资源化产品在土地整治、草原治理、城市绿化等生态保护和修复过程中发挥作用,引导企业规模化生产和经营。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资源化综合利用标准制定工作。鼓励企业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促进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标准化生产。推进符合相关法规的肉类加工废弃物、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局、区畜牧局、区质监局、市国土局安定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以及农贸市场、小餐饮、小作坊等巡查力度,加强对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服务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追溯体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探索在餐饮企业厨房、“地沟油”产生点、屠宰车间、肉类加工车间和无害化处理车间等关键环节安装监控设备,收运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对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管理各环节进行有效监控。加强对收运、处置企业的监管。禁止使用餐厨废弃物及其加工物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禁止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饲养畜禽。建立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实行数字化监管,严厉打击餐厨废弃物偷排直排、私收私运等违法行为,保障食品安全与环境安全。查处利用网络销售假冒品牌食用油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置监管部门认定的境内制假售假网站。(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局、区农业局、区畜牧局、区商务局、区食药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严厉打击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区公安、食药监、农业、畜牧、执法等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落实涉嫌犯罪案件联席会议、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涉案物品处置、案件协商、信息共享、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实行大案要案挂牌督办机制,加大对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社会共治激励机制,建立群众监督、举报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资金。(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局、区畜牧局、区食药监局、区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对“地沟油”治理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把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治理作为“十三五”期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提出富有成效的工作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推进全区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治理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对本地区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的处理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责任清单,加快项目建设,确保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治理取得突破进展。(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工信局、区环保局、区农业局、区畜牧局、区商务局、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完善配套措施。鼓励使用符合标准的生物柴油、提纯压缩沼气等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增值税和所得税优惠政策。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资源化产品及专用设备纳入资源综合产品目录、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目录。研究制定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制度,探索建立一套从产生、回收、运输、处置到循环利用,衔接严密、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与省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开展学研合作,支持“地沟油”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示范,加快“地沟油”检测技术和便携式检测仪器的推广应用,为推进“地沟油”综合治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交运局、区质监局、区科技局、区税务局) (三)强化政策激励。各乡镇(街道)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财政支持,加强本地区“地沟油”收运处置系统建设,区财政对“地沟油”治理有成效的乡镇、街道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支持。严格落实养殖、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财政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区畜牧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强化督查考评。区食安办要建立健全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机制,采取重点督查、双随机检查等方式,加强对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工作出色的乡镇、街道和单位给予表扬,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在工作任务中推诿扯皮、执行不力、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要将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治理工作作为对各乡镇、街道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文明城市创建、生态文明城市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考核体系。(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畜牧局、区食药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强化宣传引导。要大力宣传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治理各项政策措施及典型经验,及时、全面、客观报道有关信息,形成有利于推进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综合治理的社会舆论氛围。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大力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增强群众环保、节约、减排意识,推进餐厨废弃物源头减量,为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创造良好和条件。(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食药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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