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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棚改 惠民生 促发展 推动群众出棚住新楼忧居变宜居


发布日期:2018-05-28 18:01 来源: 区政府办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近年来,安定区抢抓国家大力实施棚户区改造的有利机遇,围绕“重在惠民、意在发展”的总体要求,把推进棚户区改造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和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举措,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民生优先、科学规划、依法依规、稳步推进的原则,创新工作思路,拓展改造模式,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加快推进棚改区改造进度,群众居住条件极大改善,城市基础功能日趋完善,综合承载能力不断提升。2010年以来,全区共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37个,建设安置房屋8306套,总投资达23.27亿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1.83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1.29亿元、企业自筹20.15亿元。2018年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36个,完成棚户区改造7790套,总投资达19.3亿元。

一、配套基础设施,优化居住条件。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设施配套、打造特色的要求,采取先改造成片棚户区、再改造其他棚户区的方式,坚持小户型、齐功能、配套好、质量高,科学利用空间,满足基本居住功能。2018年计划基本建成棚改安置房8375套,打造览山国际、恒正华府、南山花苑等11个精品住宅小区。用足用好“棚改+”政策,发挥财政资金“放大效应”,坚持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配套实施安置小区周边广场、道路、管网、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和商业、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购物广场和社区服务中心,有效解决棚户区环境卫生差、设施不完善、安全隐患多等顽症和痼疾,切实改善棚户区群众的居住条件,提升城市的形象和品味。

二、注重群众需求,确定安置模式。按照棚户区改造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的办法,结合群众意愿需要,创新安置模式,采取政府回收购买、房屋产权置换、群众自由支配补偿款等多种安置方式,最大程度满足群众安置需要,实现棚户区群众“出棚进楼”忧居变宜居。回购现房安置,在充分考察住宅小区综合条件的基础上,收购商品房用作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缩短交房入住时间,加快改造安置进程,有效解决群众过渡期租房问题,节省安置房建设资金、临时安置费、配套设施建设费等政府支出,实现政府、企业、安置户三方共赢。房屋产权置换,坚持征一还一、优化设计、就地安置聘请知名设计单位精心规划设计,选择有实力、口碑好的开发企业开发,建设集生活、生态、娱乐于一体开放性、综合性、时代性的特色小区,尽量满足群众就地或就近安置的愿望。货币化安置,坚持让利于民的原则,制定安置奖励激励措施,按照周边商品房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补偿价格,并根据每个改造片区的实际情况完善征收补偿方案,对选取货币化安置的被改造户予以适度奖励,提高货币化安置率。

三、推进阳光征收,加快改造进度。坚持宣传引导、让利于民、依法依规、公开公平的原则,创新房屋征收工作机制,根据改造地理区位、房屋状况实际、居民生活条件,对每一个改造片区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建议,分别制定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及时发布房屋征收公告,严格依法、阳光、公平征收,真正做到让群众“失地不失居、失地不失利”。坚持让利于民,对选择产权置换的在补偿签约期限内签约完成搬迁的,按被征收房屋面积给予10%的奖励。坚持取信于民,做到公开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投诉处,公开丈量面积、安置房结构、户型和面积及补偿金额“三个公开”;在征迁工作中,实行统一的丈量标准、统一的补偿标准、统一的安置标准“三个统一”,切实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一碗水端平”,避免工作反复,赢得政府诚信。坚持服务于民,加强房屋征收力量调配,落实包干责任制,采取“组团式”布局、“兵团式”作战的办法,发扬“5+2”、“白+黑”、“晴+雨”工作状态,落实“一日一会商、一周一调度”工作机制,对存在困难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合力推动落实。

四、坚持多元投入,强化资金保障。一是争取项目投入。抢抓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支持,积极申报争取专项建设资金,大力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主要用于安置房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二是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建立健全棚户区改造贷款还款保障机制,积极吸引信贷资金支持,加大棚改信贷资金安排,利用凤城建设管理公司融资平台,积极与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对接,主要用于安置房回购、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三是引进社会资本。通过吸引民间资本参与、企业和群众自筹的办法,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加快棚户区改项目建设。针对政策性资金到位迟、贷款融资时间长的问题,激励企业垫资提前开展棚户区房屋征收及安置房建设,安排一定比例土地出让收益金返还开发企业,减轻项目建设资金压力,加快棚户区改造进度。同时,引导鼓励开发企业配套建设一定比例商业服务设施和商品住房,提高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的积极性,确保改造棚户区居民能享受到更好更优的公共服务。

五、狠抓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始终把住房质量安全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生命线”,坚持把质量监管贯穿于建设全过程、各环节,严把项目审批、施工质量、工程监理、安全管理、竣工验收等关口,切实做到报建程序、招投标和项目监理“三到位”,全面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认真落实住宅质量分户验收制度,确保棚改安置房安全可靠、质量合格、放心入住。严把建设准入关。全面实行施工企业质量信用动态管理和信用评价制度,优先选择施工力量强、信誉度高、群众口碑好的企业从事安置房建设,严格施工队伍准入,强化源头管理,通过统一招标采购、加大试验检测严把建材质量,全面推行施工企业负面清单和“黑名单”管理制度。严把规范施工关。充分发挥行业部门和改造对象监督作用,严格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指标控制,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施工许可制度,强化施工环节验收把关,确保工程各环节达到规范要求。严把监督检测关。全面推行项目监理、群众监督、抽样检测三级质量管控体系,落实群众举报奖励制度,施工现场实行跟班作业“旁站式”监理,做到了工程质量监督全过程、无死角,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严把资金监管关。不断完善拨款程序和拨款方式,严格按程序、进度拨付棚改资金,确保资金拨付合规合理,资金使用安全透明。采取“上下联动、内外联合”的监督方法,充分调动主管部门参与棚改资金监管的积极性,统筹安排审计、财政、发改等部门加强对棚改项目资金拨付和使用过程的监管,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反馈,确保了资金使用安全高效。(郭彦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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