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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B0000/2017-01283 信息分类: 安政发
文件编号: ​安政发〔2017〕85号 发文日期: 2017-07-17
发布机构: 安定区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7-07-17 20:53 访问次数: 字号:[ ]


为进一步加快全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充分发挥生活性服务业在推动全区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中的支撑作用,根据《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实施意见》(定政发〔2016〕7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把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作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举措、推动经济增长动力转换的重要途径、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重要抓手,以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现代金融、信息消费、保健养生等生活性服务业重点领域为突破口,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全面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经济新常态下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支撑和持续动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消费引领,强化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规划、政策引导和市场监管作用,挖掘消费潜力,激发市场活力,努力适应居民消费升级的新要求。 

2.坚持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发展。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为突破口,加强分类指导、示范带动,引导生活性服务业快速发展。坚持以城带乡,着力改变农村生活性服务业落后面貌,促进城乡生活性服务业协调发展。 

3.坚持创新供给,推动新型消费。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模式创新、管理制度创新、服务内容创新,开发适合高中低不同收入群体的多样化、个性化潜在服务需求。 

4.坚持质量为本,提升品质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生活性服务业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监督体系和质量标准体系。坚持质量第一、诚信经营,打造服务品牌。 

5.坚持绿色发展,转变消费方式。注重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服务过程和消费方式绿色化、环保化。科学合理利用各类资源,积极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水平,加快消费结构升级。 

二、主要任务 

以批发零售服务、住宿餐饮服务、教育培训服务、居民和家庭服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旅游服务、文化服务、体育服务、法律服务等贴近人民群众生活、需求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生活性服务领域为重点,推动生活性服务业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标准化发展,促进传统生活消费方式向现代型、服务型转变。 

(一)批发零售服务。实施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工程,积极发展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公益性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重点农产品一级交易市场、县乡便民市场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健全农产品流通网络,打造基地建设、收购加工、仓储保鲜、交易配送系列化的流通服务链。建立健全区、乡(镇)、村三级快递物流配送机制,确保特色农产品进城,工业品、生产资料下乡。加快培育电子商务平台,积极推进流通企业借助“苏宁云商”属地化结算平台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支持本土优势电子商务平台发展壮大。积极发展社区商业,加强线下和社区便利店建设,促进展示体验和服务互动,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上门服务、社区配送”等各类服务的新兴快递配送模式,打造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在节假日市场推进“刷银行卡享优惠”促消费新模式。抢抓国家鼓励汽车消费和推进成品油价格形成新机制的政策机遇,深入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顿。(牵头单位: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区工商局、区交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住宿餐饮服务。积极发展绿色饭店、主题饭店、有机餐饮、特色餐饮、农家乐等餐饮业。鼓励建设和发展小吃城、美食街、夜市等,举办具有地方特色和影响力的餐饮住宿业展销展会,开展促销活动。鼓励餐饮住宿业与旅游、文化、养老等相互融合,发展特色服务项目,拓展新的消费增长点。发挥具有定西特色的美食资源优势,鼓励有条件的餐饮企业开展连锁经营。积极引导住宿餐饮行业创新营销模式和服务方式,运用电子商务等平台拓展市场,实现线上线下互动发展。通过网络团购、微博打折、微信促销、刷二维码等新型营销方式,吸引年轻消费群体。鼓励发展预订平台、中央厨房、餐饮配送、食品安全等支持传统餐饮业升级的配套设施和服务体系。积极开展餐饮行业服务技能培训,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质量过程监管等制度,实现食品从农产品市场准入到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来源可溯、问题可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牵头单位: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区工商局、区卫计局、区食药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教育培训服务。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鼓励高等职业院校特色办学。依托企业、高校和职教集团,建立一批开放式综合性共享型实训基地和职教园区。积极开展社区教育培训,为社区居民提供人文艺术、科学技术、幼儿教育、养老保健、生活休闲、职业技能等方面的教育服务。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以职业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为主体、企业全面参与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围绕深入实施“一带一路”、“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战略,探索职业院校与“走出去”企业联合建立国际化人才培养基地,加快职业教育国际化步伐。逐步形成政府引导、职业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为主体、企业全面参与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终身职业培训体系。(牵头单位:区教体局、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居民和家庭服务。健全城乡居民家庭服务体系,推动家庭服务市场多层次、多形式发展。引导发展家庭服务企业多渠道、多业态提供专业化服务,实现规模化经营、网络化服务。不断健全服务网络,实现一网多能、跨区域服务。完善社区服务网点,鼓励发展集婴幼儿看护、养老、家政服务、洗衣、家电维修、美容美发、快递服务等于一体的社区生活综合服务中心。促进房地产中介、房屋租赁经营、物业管理、搬家保洁、家用车辆保养维修等生活性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加快城镇生活性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在有条件的乡村建立综合性服务网点,提高农村居民生活便利化水平。支持有办学能力的机构开设家政培训专业,实现分级持证上岗服务,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区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健康服务。加快建设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医养融合健康服务体系。鼓励发展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文化、健康旅游、体育健身等多样化健康服务。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推进社会办医,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秩序。全面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积极发展康复护理、老年护理、家庭护理等适应不同人群需要的护理服务。积极推广社区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以医院为支撑、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提高对长期卧床患者、晚期姑息治疗患者、老年慢性病患者等人群提供的康复、健康教育、临终关怀等服务质量。积极发展健康保险,开发长期护理商业险以及与健康管理等服务相关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牵头单位:区卫计局,配合单位:区社保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养老服务。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为重点,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进一步健全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以市场化方式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工作。鼓励养老健康家政消费,探索建立产业基金等发展养老服务。统筹发展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社区养老等养老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积极探索政府投资、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的医养融合发展模式,推动以老年健康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等为主的健康养老服务全面发展,打造综合养老基地,完善服务设施,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积极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和服务平台,发展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健康管理、紧急救援等适合居家老年人的便捷服务项目。积极开发符合农村实际需求的养老服务方式。(牵头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卫计局、区质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旅游服务。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大力培育旅游产业要素,壮大旅游产业规模,开发参与性、体验性、娱乐性、互动性旅游产品,延伸旅游消费产业链条。进一步推动旅游与文化、体育、农业、工业、科技、养生养老等相关产业、相关行业融合发展,依托民族风情游、中医养生游、高原避暑游、冬春冰雪游、摄影创作游、艺术采风游等特色主题产品,增强对不同消费群体的吸引力。加快红色旅游、宗教旅游、原生态民俗文化体验和自然观光旅游景观建设。推进影视传媒、文化创意等新兴文化产业发展,加强文化集市建设,搭建文化艺术品交易平台,实现旅游商品和文化创意融合。构建现代文化旅游市场管理体系,强化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加快推进康养旅游,提升旅游文化内涵和附加值。进一步加强城市旅游集散中心建设,完善旅游集散换乘、食宿、购物、信息咨询、票务、金融等服务功能。搞好旅游线路规划建设,合理安排建设服务项目系统。按照“农旅结合、以旅富农”的思路,充分发挥生态、人文等资源优势,以“吃农家饭、住农家屋、游农家景、享农家乐”为主要内容,集休闲观光旅游、领略乡村风情、体验农耕文化于一体,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将带薪休假与地方特色活动、民族传统节日相结合,安排错峰休假,鼓励弹性作息,刺激旅游消费。(牵头单位:区文广局,配合单位:区教体局、区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文化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兴办文化实体,不断壮大文化市场主体。加强“乡村舞台”、“农家书屋”和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街道(社区)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建设,不断满足城乡群众多元化文化需求。积极发展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传统文化艺术,鼓励民族原创出版产品、优秀原创文学作品、网络视听节目精品等创作生产,推进数字化处理精品出版工程。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打造“书香安定”阅读品牌。实施“宽带广电”战略和“新闻出版广电+”行动计划,推动广播、电视、图书、报刊、网络等媒体融合发展。利用数字电影、3D电影等高新技术,推行在线选票、电商销售和网上营销。推进文化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创意设计、数字出版、网络传媒、动漫游戏等新文化业态,实施文化数字化、精细化、网络化服务工程,引导文化企业利用淘宝、京东、苏宁云商等网络平台和其他专业网络平台开设文化产品网络旗舰店、专卖店,大力发展网络营销,推动我区特色民俗民间文化产业走出去,提升文化产业市场竞争力。(牵头单位:区文广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体育服务。推动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同发展,加速形成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体育服务体系。创新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体育健身休闲产业,打造一批集体育训练、竞赛表演、健身休闲、场馆服务、中介培训、体育旅游观光为一体的户外体育营地、汽车露营地、徒步骑行营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表演场所等体育产业基地。大力发展群众参与度高、市场空间大、带动能力强的体育项目,以足球、篮球项目为重点,抓好体育运动的普及与提高,鼓励高校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健全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注册制度,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健身活动。积极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开放利用,结合城市化发展统筹规划体育设施建设,在社区全面建设20—25分钟体育健身圈,合理布点布局,建设、改造一批便民利民中小型体育场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笼式足球场、户外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公园(广场)、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牵头单位:区教体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法律服务。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健全法律服务网络,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方式,提升面向基层、农村和普通百姓的法律服务能力。强化法律援助工作,全面建立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扩大法律服务覆盖面,积极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加快发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队伍,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规范司法鉴定,健全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和使用相衔接的运行机制。推动法律服务业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利用“互联网+”提升法律服务机构为大众的服务水平,创新服务方式,深化服务内容,鼓励推行订单式、个人法律顾问等个性化法律服务,让法律服务成为大众消费品。做好涉外公证业务,为对外民、商事交往提供优质公证法律服务。加快培养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律师人才。建设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法律服务机构。制定支持法律服务业发展的改革措施,优化法律服务发展环境。(牵头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政策保障  

(一)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建立有效的市场准入机制,切实破除行政垄断、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清理并废除生活性服务业中妨碍形成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做好承接、监管、服务生活性服务业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切实做到放管结合。将生活性服务业市场主体的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等登记事项统一纳入“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范围,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探索适合生活性服务业特点的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程序规定,建立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牵头单位:区工商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 

(二)扩大有效供给。充分发挥人才、技术、信息、资金等要素集聚优势,以商贸物流、信息技术、金融会展等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培育服务业发展新动力,形成新的增长点。鼓励利用“互联网+”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个性化定制服务、全生命周期服务、网络精准营销和在线支持服务等,提升服务的专业化和精细化水平。深入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推动国家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等建设。鼓励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在生活性服务业领域的推广应用,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加快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提升商贸物流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积极发展新型商业模式和业态。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区建设,紧紧围绕电商扶贫计划,合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扩大农产品、特色产品网上销售,促进农村物流、金融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工信局) 

三)改善消费环境。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质量服务体系,完善商会、行业协会、征信机构、保险金融机构等专门机构和中介服务组织、消费者组织、新闻媒体参与的产品及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规范、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推动生活性服务业企业信用信息共建共享,整合部门和行业现有信用系统,建立全区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强化失信联合惩戒,逐步形成以诚信为核心的生活性服务业监管制度。严厉打击居民消费领域乱涨价、乱收费、消费欺诈、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计量作弊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服务市场秩序。完善网络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担保、损害赔偿、风险监控、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等制度,落实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引入第三方检测认证等机制,加强商品质量监管,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商务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城市和农村生活性服务基础设施,以健全高效的基础设施体系支撑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和结构升级。加大农村和小城镇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力度,重点加强贫困乡村饮水、动力电、通信、交通、电商、教育、卫生、文化等方面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贫困乡村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加强农村新型社区集中供热、污水处理、物业管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村民自我管理、业主自治,补齐农村生活性服务基础设施短板。促进区域内综合立体交通体系建设,实现铁路、公路无缝对接。实施快递下乡工程,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现代邮政快递物流体系。围绕教育文化体育和健康养老家政等实施一批重点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集购物、餐饮、休闲、娱乐、文化、住宿等为一体的城市现代综合体。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停车场、立体停车库建设。(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文广局、区扶贫办) 

(五)健全质量标准体系。积极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业、有机食品、良好农业规范、绿色农家乐、文化产业园等认证工作,大力开展生活性服务业品牌创建。加快实施服务质量提升工程,推动重点生活性服务业质量升级试点工作。全面推动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建立诚信计量管理制度,规范集贸市场、餐饮行业、商品超市等领域计量行为。健全执法打假联动机制,畅通网络、通信等投诉渠道,积极受理举报投诉和质量争议,严厉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生产、经销不合格产品和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加强标准宣传贯彻培训,积极培育生活性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技术队伍。(牵头单位:区质监局,配合单位:区工信局、区工商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食药监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   

六)加大财税、金融、土地政策引导支持。

1.财税政策方面。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用股权投资、产业基金等市场化融资手段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积极落实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的公共体育设施税收优惠政策。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扩大市场需求。紧盯国家政策导向,加快推进“营改增”改革。(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政府金融办、区地税局) 

2.融资政策方面。建立健全与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与政策环境,丰富金融产品种类,创新投融资渠道,推进融资租赁等新型服务业态发展。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生活性服务业企业上市融资和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私募债、集合债券(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实现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和甘肃以及其他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鼓励金融机构从组织架构、信贷资源配置、考核机制等方面加大对生活性服务企业的支持力度,提高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鼓励商业银行在商业自愿、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拓展抵(质)押担保物范围,专业化开展知识产权质押、仓单质押、股权质押、保理等多种方式的金融服务。鼓励保险机构开展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牵头单位:区金融办,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3.土地政策方面。发挥规划引导作用,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中充分考虑生活性服务业设施建设用地,予以优先安排。继续加大养老、健康、家庭、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用地政策落实力度。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与其他单位和个人联营举办住宿、餐饮、停车场等旅游接待服务企业。(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安定分局、区财政局)

七)推动职业化发展。鼓励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家庭、养老、健康等生活性服务业相关专业,扩大人才培养规模。鼓励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采取与互联网企业合作等方式,对接线上线下教育资源,探索职业教育和培训服务新方式。依托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实施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病患服务员等家庭服务从业人员专项培训。鼓励从业人员参加依法设立的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鼓励和规范家政服务企业以员工制方式提供管理和服务,实行统一标准、统一培训、统一管理。完善政府、用人单位和社会互为补充的多层次人才奖励体系,对与生活性服务业相关的文化创意与设计、自主研发、经营管理等人才进行奖励和资助。(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人社局) 

(八)建立健全统计制度。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抓紧研究制定生活性服务业及其重点领域统计分类,完善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明确有关部门统计任务,着力抓好生活性服务业法人单位注册落地工作。建立健全部门间名录库和数据共享机制,逐步建立生活性服务业信息定期发布制度。(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区发改局) 

             

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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