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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工商局负责人就“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答记者问


发布日期:2017-06-01 15:25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省政府决定,我省从2016年9月14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省工商局负责人日前就“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相关情况,向本报记者作了解答。

  问:我省从2015年实施“三证合一”改革以来,取得了哪些成效,社会反响如何?

  答:甘肃是全国较早实行“三证合一”的省份。2014年底,我省在甘南州率先启动了“三证合一、一照三码”改革试点,20152月颁发了全省第一张“三证合一、一照三码”营业执照。在试点基础上,去年61日起,全省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三码”改革。根据国务院统一安排,去年9月全省如期推行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以来,全省累计发放“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含新设立和变更)20.66万份。

  “三证合一”使注册登记更加便利化,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具体来讲,发生了三个方面的明显变化。即办理时限短了,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以上变成5个工作日以内;来回跑路少了,原来办完三证要跑4个部门、提交4套材料,现在在一个窗口、一套材料就可办结;各项收费没了,由原来办证多种收费变成现在的“零收费”。

  问:“三证合一”与“五证合一”有何区别,“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具体内容、目的意义是什么?

  答:在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改革后,通过“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份执照、一个代码”,将由工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分别办理、各自发证(),改为由申请人一次申请、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以“一照一码”形式实现“五证合一”。改革将进一步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活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就业增加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也将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促进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内容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问: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依据是什么?

  答:2016年5月1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措施,在全面实施企业“三证合一”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523日,《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要求,全面实行企业“五证合一”登记制度。63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下发,明确要求从今年101日起全国范围内实施“五证合一”。

  今年83日,在全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推进会上,省委常委、副省长李荣灿对我省“五证合一”改革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结合《甘肃省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等通知精神,省工商局会同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统计局、省政府法制办共同起草了《甘肃省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问:我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何时开始?

  答:国务院决定从今年101日起在全国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根据省政府决定,我省从914日起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比国务院决定提前半个月。改革后,原要求企业使用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办理相关业务的,一律改为使用营业执照办理。

  问:已办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需要到工商部门换领“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吗,有时间要求吗?

  答:“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实行的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登记申请文书材料规范和营业执照样式与“三证合一”相同。改革后,企业申请设立登记的、原证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由工商部门依法核发、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已按照“三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五证合一”登记。2016年9月14日至2018年1月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五证合一”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同时,办理或换发“五证合一”营业执照,不收取任何费用。申请换发“五证合一”营业执照,也不需要缴销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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